本报海口9月12日电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海南省将启动“法律进乡村”工程,在农村广泛深入宣传宪法赋予农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以及中央和海南省关于“三农”问题的基本方针、政策;宣传刑事法律、治安法规、禁毒条例等;宣传与广大农民生产、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土地承包、转让、农产品销售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与广大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民主管理、依法维权、合理诉求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等。
据了解,“法律进乡村”工程将历时一年,采取法制宣传队到乡村、宣传资料到乡村、以案示法到乡村、法制文艺到乡村、法律援助法律顾问到乡村等措施,对海南省2531个行政村分期、分批、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06年9月到12月,将重点选择经济、政治基础相对薄弱,社会问题相对突出的400个行政村进行;第二阶段,从2007年3月到5月,将选择有一定基础、基层建设相对较好、个别问题仍然突出的900个行政村进行;第三阶段,将选择基础较好、各项建设较完善,已成为或即将成为“民主法治村”的1231个行政村进行。
(吴刚 郑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