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张让纳税人瞠目结舌无比郁闷的审计清单,42家被审计的国家部委和单位在去年的财政预算执行上无一不存在严重问题。屡犯屡审,屡审屡犯,除了这些年年上榜的“惯犯”外,此次又多了新华社、社科院、三峡办这些新单位(见9月12日《京华时报》)。
记得上个月李金华“审计不点名”的制度尝试曾遭到激烈反对,被批评是对问题单位的妥协和公众知情权的打折,那么此次审计署如此毫无保留地公布审计信息和毫无顾忌地点名,公众的纳税人权利感和知情满足感一定非常强烈了?可从社会反应和网民跟帖看,公众似乎非常冷淡,既少见对审计署的赞扬,也少见对问题单位的愤怒炮轰。这样的消极情绪随处可见:屡犯屡审,知道了又能怎么样,还不如不知道;曝光了又能怎么样,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是“几进宫”了?——公众对审计报告已经产生了一种“知情疲劳”。
人都有一种天然的知情欲求,知情权永远是一种“知道得越多越能得到满足”的公民权利,知情永远是多多益善的,可我们的百姓对审计报告为什么会产生“知情疲劳”呢?我想问题出在知情的被动和知情的单薄上。
先看看知情的被动。我们都有这样的体验,东西喂着吃是很难觉着香的,也难以调动起食者的兴奋感,只有抢着吃才会调动起兴奋感,因为喂是被动而抢是主动。同样,知情也是如此,如果一种知情权是别人送给我们的,这种知情很容易让人疲劳,而如果知情是人主动获知的,这种知情就会让人保持恒久的兴奋感和满足感。审计知情权就是一种人们被动获知的信息,铁路局建别墅酒店啊,体育总局擅用资金炒股啊,42个国家部委和单位违规的信息中没有一条是公民社会依靠自身的力量——媒体调查、人大代表监督、公民举报等手段主动获知的,而是靠审计署这个国家部门给予的。
如果“体育总局擅用资金炒股”是媒体曝光或人大代表揭露的,公众对这种知情会非常兴奋,因为媒体和人大代表是公众的“自己人”,公众会在这种主动知情中获得一种权利主体感。审计署一下子公开这么多部委违规信息,远没有媒体曝光一个信息让公众产生的知情满足感大。因为是被动知情,公众也有理由怀疑审计报告背后还藏着更多的违规信息没有发布。
再看看知情的单薄,也就是公众所说的“知道了又能怎么样”的疑问。一种知情要成为有价值的知情,必须要有对知道的情况进行影响的配置权利,也即不仅要知道事实,还必须能影响现实。如果人们仅仅有权知道卫生部闲置财政专项款6.12亿、教育部应缴未缴四六级考试费达4771万,而不能“用手投不信任票”对这些违规部门进行影响,那么这种单薄的知情还有什么意思!公众的“审计知情疲劳”也正源于此。相信很多人面对这份审计清单时都会有一种无力感:就是没有审计清单,凭着对潜规则的了解也能大体知道公共财政的使用现状,但知道了又如何呢?仅仅有被动知情权,而无监督权、听证权、投票权等实质性公民权利的支撑,知道得越多反而越痛苦,就像癌症病人的“病情知情权”一样。
相比于以前的不知情,如今的财政使用公告制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但要想让公众对知情产生权利满足感,必须赋予他们主动的知情权,必须让他们“既能知道,又可影响”。
曹林,青年杂文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