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振海)“海口市规定每人发1500元降温费,而时至今日,美兰区对去年的降温费却还未发放”。9月12日,久盼降温费的海口市美兰区数名老师对此表示不解。
老师:迟迟未见补发降温费
海口市海甸岛某小学的甘老师致电记者称,去年得知海口市有规定,给予财政分享人员补贴发放降温费,从6月份至10月份,每月每人发放降温费补贴300元,全年共发放1500元。 但令其失望的是,时至今天,降温费一直未发。
美兰区某中学陈老师气愤地说,据他了解,琼山区、秀英区等地的降温费去年早已发放,而美兰区则分文未发。同是海口市,则是不同等的待遇,让人感到不公,挫伤了教师的积极性。
有规定而不实行,降温费简直成了一纸空文,美兰区一位老师如是说。
区财政局:全区未发降温费
美兰区财政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称,由于去年年初,该区财政各项预算已经明确,降温费补贴是市政府中途规定,而全区财政分享人员的全年降温费需要一大笔资金,而当时区财政机动财力有限,且机动财力一般用于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方面,区财政局为发降温费曾经向市里申请专项资金,但未果,因此去年全区都没有发降温费。关于是否补发降温费,该负责人称,因财政局财力要统筹安排,财力安排不下,去年的降温费没办法补发,但今年的降温费已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