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下午,沈阳沈河区中山路上两名中年男子手举一张“广告”,上面赫然写着“出卖妻子乳房”几个大字。原来,他们是为了讨要雇主拖欠的工资,在找了很多部门都不能解决问题之后,为了吸引别人的注意而迫不得已出此下策。 (见9月12日《沈阳晚报》)
看到这样的新闻,自然使人联想起前不久也是发生在沈阳的另一起讨薪事件——“女工脱衣讨薪”。从“脱衣讨薪”到“卖乳讨薪”,情节越来越离奇,做法越来越令人匪夷所思,这当然不是什么好现象。在我看来,这些当事人都是在故意制造着“噱头”,而这些看似荒唐的举动无一不在透露着弱者令人悲哀的生存智慧——让那些旁观者体味到他们的辛酸和无奈!
试想,如果还有一种更为有效的讨薪方式,他们何至于要将自己和亲人的人格尊严当作维权的成本?
在谈论农民工讨薪问题时,时常可以看到提高农民工法制观念,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主张。这当然正确,但《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指出,为了索要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社会至少要付出3倍的成本。依法讨薪在很多情况下因为历时太久、成本过高而使得其并不具备实际借鉴意义,比较之下,农民工宁愿采取一些极端手段制造“噱头”吸引公众的注意力,以期达到讨薪的目的。
在一次又一次讨薪风波的背后,为什么鲜见欠薪企业受到有效的制裁?正是因为政府监管与法律制裁的缺位,使得不良经营者的欠薪行为愈来愈明目张胆,而农民工的讨薪之路才变得越来越艰难,除了挖空心思制造舆论轰动之外,他们还能靠什么讨还自己应得的血汗钱?
“噱头讨薪”再次向我们追问:应该怎样降低农民工的维权成本,使他们拥有更为顺畅的维权通道?怎样依法加大对欠薪企业的打击力度,捍卫农民工的尊严和国家法律的尊严?赵志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