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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9月13日电医院的尴尬与无奈面对受了严重脑外伤的病人,作为救死扶伤的医院没有半点犹豫,积极展开长达五个多月的抢救和治疗,但病人最终因医治无效撒手人寰。本是做了一件积德行善的事,医院却遭遇高达11万元的医疗费拖欠。折腾了一年,医院也没要回拖欠的医疗费。万般无奈的医院,只好求助法律帮助。
然而,医院该向谁索要欠款呢?9月12日,该院吴副院长在向记者讲述打官司的经历时,显得特别委屈与无奈——医院放弃了对没有支付能力的死者家属以及加害人追偿医药费,转而向死者单位追偿,因为死者是执行职务行为时受伤致死。可是经过两次审理,医院最终却在法律面前绊了一跤。法院告诉我们,医院无权直接向患者单位索要医疗费,我们不得不面对败诉的尴尬。面对这11万元的欠款,医院到底还能不能要回?
执行公务被打伤
2003年5月“非典”期间,石某受雇于于洪区某物业公司,负责把守小区的入口。按照规定,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该小区,石某对此也是恪尽职守。当年5月22日,小区门口来了一个卖酒的商贩,想进入小区叫卖,但被石某拦了下来。
石某向商贩说明,现在是非常时期,小区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可是商贩却认为这个保安多管闲事,影响自己做生意。一个要进入,一个不让进,双方在小区门口僵持起来。也就是在这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商贩突然将石某推倒,毫无准备的石某后脑先着地,嗑在马路边的石头上,鲜血顿时从他的脑后流出,随即便晕了过去。
患者无钱也抢救
石某受伤后,身边并无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他被路人呼叫“120”送入皇姑区某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抢救治疗。
面对受了脑外伤的危重病人,容不得半点犹豫的时间,医院立即开始对石某进行抢救。不久,石某单位人员闻讯赶到医院。据该医院一位副院长介绍,患者单位垫付了2万余元的医药费,并有领导前来看望。医院感到很是宽慰,因为没有遭遇拖欠医药费。但医院没想到,10天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
当时,石某仍没有脱离生命危险,濒临植物人状态的边缘,而单位垫付的2万元医药费很快就花完了。当医院向石某单位催要医药费时,石某单位的态度突然发生了转变,他们建议医院向加害人或者石某家属索要。
可医院再看看石某身边的女儿,她还是一个还在上学的孩子,上大学的费用都是邻居帮着筹的,而石某家里还有一个没有生活能力的妻子根本无钱为石某治病。
可是危重病人就在医生眼前,如果不救治,随时有死亡的危险。这可难坏了医院。医院最后被迫决定:继续为石某进行治疗。从5月22日到11月9日,医院为救治石某共耗费医疗费11万余元,但石某终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而死亡。12作者:来源:沈阳日报 编辑: 朱丹钰 收藏本文国 内 国 际教 育 娱 乐社 会 体 育专 题 法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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