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天柱一孕妇杨某,被张某饲养的宠物狗咬伤致堕胎,昨日,天柱县法院判决张某赔偿杨某医药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共10000元。
据介绍,结婚8年的杨某,一直未能怀上孕,经多方求医,最近好不容易才怀上孩子,全家人都沉浸在幸福的喜悦中,然而好景不长。
法院审理后认为,饲养的动物致人损伤,受害人无过错,动物饲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手机竟收到色情图片
性文化扑克牌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