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上海市物价局12日组织召开了建立燃气价格形成机制和调价方案听证会。此次有两种调价方案备选,其中,根据用气量阶梯式递增价格的方案,燃气价格最低涨幅超过19%,最高涨幅则超过38%;另一种单一制价格方案上涨幅度则为23.8%。
据悉,此次听证旨在建立燃气价格与上游资源价格涨跌同向联动的机制,人工煤气销售价格调整仅与制气原材料成本涨跌挂钩,非原材料成本涨价因素全部由燃气企业自行消化。居民承担原材料成本变动的70%,燃气企业承担30%,价格调整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年,且原材料成本累计变动需达到8%以上;非居民用户价格根据原材料成本涨跌每年联动调整一次。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与城市综合门站价涨跌同向联动调整,调整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年,且上游综合门站价累计变动需达到8%以上。
(记者 刘昕璐 吴晓青)
燃气集团称:
调价不用于提高员工收入
上海燃气集团表示,调价收入不用于提高企业员工收入和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只用于消化人工煤气原材料成本和天然气上游资源价格等变动因素,其他成本上涨因素将全部由企业自行消化。并承诺要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新推4项便利民措施
一是不再收取人工煤气居民用户每月最低3元的成本补偿费;二是免收每次10元的上门服务费;三是人工煤气置换成天然气过程中,为烈属、低保、残疾困难、孤老用户免费更换安全型燃气灶具,并赠送金属软管;四是定期为居民用户提供安全检查服务,保证检查质量,提高安全隐患整改率。
代表热议
“燃气价格改革要循序渐进,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特别是政府对低收入困难家庭要给予补贴,保障这部分居民基本生活不受调价影响”;
“在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的同时,还应当通过推广高效率燃具等多项措施节约能源”;
“燃气经营企业要以建立燃气价格机制为契机,切实改善服务水平,提高管理能力,同时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燃气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调价收入的合理使用”;
对此,市物价部门表示,对代表提出的合理建议,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有关措施,进一步修改完善燃气价格形成机制和调价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