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丛林 通讯员张先立)9月11日下午,10多名“辽瓦渔75050”号渔船遇难者的家属,怀着感激和悲痛的心情,在青岛海事法院威海法庭领到了12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赔偿款。
7月12日,“辽瓦渔75050”号渔船与“浙普08088”轮在北纬37°39′、东经122°36′相撞,“辽瓦渔75050”被当场撞沉,船上9名船员只有2人获救,其余7人落水失踪。 7月14日,“辽瓦渔75050”船主曲家胜赶到威海,要求扣押“浙普08088”轮。青岛海事法院威海法庭经审查依法扣押了“浙普08088”轮。8月4日,7名遇难者的家属数十人从辽宁、河南等地来到威海,申请法院宣告7名失踪船员死亡。8月8日青岛海事法院威海法庭,“浙普08088”轮船东舟山市振经海运有限公司将担保金交至该法庭,威海法庭依法解除对该船的扣押。
“浙普08088”轮船东要求必须遇难者家属提供宣告死亡的判决后,才与曲家胜共同协商赔偿事宜。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7名遇难船员的家属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公告期为3个月。考虑到遇难者家属的具体情况,该法庭决定提前进行死亡公告,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9月4日,遇难者家属与“浙普08088”轮船东再次来到威海法庭,工作人员为双方进行调解。5日凌晨1点多,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和其他事宜当庭达成共识。“浙普08088”轮船东同意先赔付遇难者家属人民币1319218.50元,待两船碰撞责任确定后,再确定各自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