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11日发布2006年第5号审计公告,公布了42个部门单位200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结果表明,挪用或挤占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违规投资、虚报多领预算等问题依然严重,也是近年来屡审屡犯的主要问题。
问题1
挪用资金搞培训建别墅
涉及单位:北京铁路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三峡办、北京市交通委、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民委、农业部、国资委、海关总署、国家安监总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政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但是转移、挪用或挤占财政资金已经成为各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审计发现,2000年至2004年,北京铁路局将所属西山疗养院改造工程拆分立项,在未经原国家计委和铁道部审批的情况下,动用铁路资金1.64亿元,建成集住宿、餐饮及娱乐为一体的别墅式酒店。
中国人民银行人员经费挤占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1.26亿元。如成都分行在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福利费、劳保费、医疗费、水电费等支出中列支奖金、补贴等1775.26万元。
2004年,国务院三峡办以“所属培训中心建设”为由向三峡总公司申请、取得了三峡工程建设资金1000万元,再以预付培训费的形式出借给北京密云云湖度假村。双方约定由度假村每年支付50万元资金占用费用于三峡办在度假村的培训、会议等支出。
2000年至2001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采取虚列基建支出的方式,将交通专项建设资金(车辆购置附加费)3.08亿元滞留在委本级,并违规用其中1.06亿元核销原所属企业的借款。
问题2
私设金库为职工发福利
涉及单位:民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部、司法部、国家体育总局、人事部、国土资源部
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往往与腐败相伴相生。为此,国家三令五申,禁止私设“小金库”,但在一些部门和单位,这种现象仍相当普遍。
2004年11月,民政部未报经国管局批准,自行处置所属无锡培训中心土地等资产,并将已收到的1809万元土地转让款存入部机关服务局开设的银行账户,并从中支出14.34万元。该项收支未纳入民政部预算和法定账册统一核算。
2001年至2005年,信息产业部所属28家通信管理局取得办公用房租金收入1.05亿元,其中有3629万元发放给职工;2003年至2005年,所属应急协调中心取得办公用房租金收入3710万元,其中3347万元存放于北京某物业公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违规提取现金46.2万元用于发放劳务费。药品认证管理中心31.6万元收入未入账,主要用于发放劳务费等。
2002年5月至2005年6月,教育部所属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集中各考点上交的考试费2.34亿元,已上缴财政专户1.86亿元,应缴未缴4771.45万元。
问题3
违规投资造成国资损失
涉及单位:民政部、中国医学科学院、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林业局
坚持投资回报原则,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等相关规定,对于投资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定。但是,一些部门和单位违规投资,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
民政部福彩中心1996年5月存入某财务公司一年期定期存款5000万元。因该公司未如期兑付存款本息,且已进入破产清算,上述存款本息面临损失风险。
1997年至2000年,中国医学科学院及下属药用植物研究所、协和医药开发总公司投资2410万元设立3家公司。至2005年底,这3家公司均处于停业状态,初始投资及经营性借款共计3439.48万元面临损失。
2000年2月,国家体育总局所属体育基金管理中心未经批准,将2787.4万元彩票公益金用于股票投资,截至2005年底尚未收回。
2000年至2003年,国家林业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挪用国家造林项目还贷准备金5.67亿元,分别借给8家单位,或进行证券投资、对外借款等。截至2005年底,尚有3413.01万元未收回,另有1620万元资金存在损失风险。
问题4
虚报多领预算资金
涉及单位:教育部、海关总署、国土资源部、文化部、国家安监总局
审计发现,一些部门单位的项目预算编制不实、结余过大,甚至虚报多领、高估冒算预算资金,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教育部未定期核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变化情况,也未及时上报人事部,形成长期多报多领该项经费。至2005年末,教育部“政府特殊津贴”拨款累计结存561.55万元。
2005年,海关总署在编报总署机关经费预算时,以综合楼物业管理费的名义编列支出预算500万元,实际是用于总署机关服务局所属鑫海锦江酒店的开办费用支出。
2002年至2005年,国土资源部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未按规定编制某专项经费预算,多申报并获得财政资金3939.64万元。
一些单位还存在着乱收费的问题。自1996年起,文化部所属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受文化部委托,在未报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情况下,向音像企业收取音像制品统一防伪标识费用,截至2005年底,累计收费1.08亿元,支出8842万元,结余2013万元。
2005年,国家安监总局所属安科院未经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自行收取“注册安全生产工程师注册费”、“安全评价人员考试费”共计391.87万元。据新华社9月12日电记者孙玉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