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新华社
据新华社电 火车晚点近6小时,而列车工作人员没有告知晚点原因,饮用水和卫生间用水也被停止供应。为此,乘客郑海华日前向上海铁路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列车运营商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讲明列车晚点原因,并赔偿损失10元。
今年8月26日,郑海华乘坐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的L140次列车从深圳到上海南站。列车正点到达上海的时间应为8月27日13时01分,全程运行时间为25小时06分,但实际到达上海南站的时间为8月27日18时50分。郑海华说,列车晚点期间工作人员没有以任何方式告知晚点理由以及预计晚点时间;同时列车上的饮用水和卫生间用水也被停止供应。
郑海华称,列车晚点近6小时,已属违约,且承运方未对违约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已经违反了《合同法》《旅客列车晚点处置办法》及《旅客列车晚点的通报办法》,因此应承担赔偿责任。郑海华在当天即拟订了请求书提出诉求,要求承运方在媒体上说明晚点原因,并给予赔偿。他的请求书上还有37名乘客签名支持。
郑海华说,他索赔10元,是按上海每月750元的最低工资,5小时50分合计18.75元,放弃8.75元,索赔10元。
上海法学界人士普遍认为,目前晚点赔偿尚无法律规定,乘客维权仍困难重重。另外还要区分晚点的原因,有的是不可抗力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