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徐莹波9月5日,本报热线接到几位市民来电反映:现在有一些面包车(俗称“面的”)未办理相关手续,就以经营为目的搭载乘客,有些“面的”司机为了拉客,竟然停靠在公交站台旁待客,有些司机甚至称其开的是公交车。 他们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公交车和出租车的正当利益。
暗访调查:确有车辆冒充公交车拉客
据报料市民称,晚上八、九点以后,在香江饭店和中山中路桂林电影院附近的马路上,这些“面的”比较集中。5日晚9点左右,记者就跟着报料市民来到香江饭店附近的马路上。只见在人行道上停着10多辆“面的”,几个司机则站在路边拉客。在88路公交站台旁,还有辆到临桂的班线车直接拉客。
记者走到其中一辆“面的”前,并与司机聊起来。
记者:“你们的车去那里?”
司机:“你想去哪里都行。”
记者:“去临桂多少钱?”
司机:“15元。”
记者:“怎么这么贵?”
司机:“去临桂一般是每人2元,但你一个人坐车就算包车,想到临桂哪个地方都行。”
当记者亮明身份后,这位司机表示,这些“面的”都是私人所有,大家出来“跑两单”,挣点油钱,绝对不会影响公交车和出租车的正常运营。他认为,这应该算是对公交车和出租车的补充。他说,”每天晚10点半以前,我们像出租车一样,只拉包车的客人。晚10点半后,88路等公交车全部停开了,但仍然有人要去临桂,我们这时才到公交车站台旁去待客,这也是为了方便乘客。而且,我们面包车比较大,一次可载六名客人,而出租车只能载三四人,如果有五六人同行,就不必分乘两辆出租车,而且我们的车比出租车便宜多了。此外,我们也想办理正规的营运手续,只是有关部门不同意。“
但是,当晚9点40分左右,记者看到,这里有几辆“面的”轮流到公交车站台旁待客。
晚10点左右,记者来到中山中路桂林电影院附近的一条小路上,这里也停了10多辆“面的”。排在首位的一辆“面的”司机不停在喊:“100路、100路,去芳华路,马上走了。”由于车上的乘客不停地催他快走,他将车从小路开出,停到了100路的站台旁,又上了两位乘客后,才将车开走。
据了解,在这里拉客的“面的”有不少经常自称是100路公交车(虽然车型差距很大)。在晚上11点半前,1路、100路公交车仍在运营时,这些前往芳华路方向的“面的”为了抢客,每位乘客收费1元,一旦过了11点半,公交车停开后,收费立即涨为每位乘客2元。
据报料市民介绍,在东安街口、八一桥等多个地方,也有“面的”抢占公交车站台拉客的情况。
公交公司:“面的”影响了公交车的正常运营
公交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些“面的”到公交车站台抢客,严重影响了公司公交车的正常、合法运营。因为过多的车辆停在公交站台旁拉客,容易造成交通堵塞;对于安全问题,公司一直是高度重视的,因为有些“面的”、班线车为抢占公交车站台旁的位置,导致公司近来的客伤事故有所增加。公交车每天要运送四五十万人次,承担着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便利的任务,而这些拉客车辆的存在,给市民的出行造成严重影响。另外,据工作人员调查,有些“面的”、班线车竟然冒充1路、88路、100路等公交车。这些冒充公交车的车辆,可能会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生交通事故后,有可能导致乘客投诉无门,会损害公交公司的声誉。
部分出租车司机:“面的”影响了公平竞争
在中山中路附近待客的几位出租车对这些“面的”的拉客行为谈了自己的看法:这些所谓的“面的”其实不能算是“的士”,因为他们并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及交纳相关费用。出租车每个月都要交纳一定的费用后才能运营,而且起步价与每公里价格都是有规定的。但这些“面的”是私人的,不用交纳相关运营费用。另外,他们随意制定价格,破坏了正当的竞争环境,抢占了许多客源,使出租车的生意受到不小影响,出租车司机一般都不愿意在“面的”集中的地方待客。
市运管处:市区内面包车拉客属非法运营
据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稽查科一位副科长介绍,在街头拉客的面包车都属于非法运营的,因为这些车辆没有办理相关的运营手续。运管部门曾多次对中山中路桂林电影院旁和香江饭店附近马路上待客的面包车进行调查,但由于缺乏证据,往往难以查处。因为在检查时,这些车辆都是空车。许多非法运营的车辆对运管部门的执法车辆非常熟悉,在一些面包车上我们还发现贴着一些纸条,记录着我们执法时公务车辆的车牌号码。很多司机富有“经验”,行动特别隐秘,一般要求乘客先付钱,如果有人检查就自称是司机的朋友、邻居等。而乘客往往也会站在司机一边。还有些举报人怕遭到报复,在举报后不愿意站出来作证。有些人连将举报内容整理成书面材料都不敢。这位副科长说,运管部门会严格保护举报者的合法利益,决不会泄露他们的资料。同时,为了打击非法运营车俩,运管部门需要和有关部门一起协商,制订可行方案。
对于一些面包车司机提出的要求办理运营手续的说法,这位副科长表示,这些车辆达不到从事运营车辆的有关指标,安全性也存在问题;作为旅游城市,运营车辆必须达到一定档次,这些面包车是不符合条件,不能办理《道路运输证》。
据介绍,市运管处已于近日给各县、区运管所下发了《桂林市道路运输行业2006年开展打击非法运输“飞斧”二号行动方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代号为“飞斧”二号的打击非法运输专项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