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桂丹)经过一个多月的多次磋商和修订,,一项由桂林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与桂林市国际旅行社协会、国内旅行社协会、旅游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协会、导游协会共同制定并签署的行业自律、互动协作决议9月11日在桂林宾馆正式公开发布,此举被认为是我市旅游管理史上的一块里程碑。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旅游环境和旅游经营环境,解决当前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做大做强桂林旅游业,桂林旅游监管部门一直在探索管理上的创新。为此,该所与桂林市旅游行业4个专业协会先后进行了多次座谈、修订,并经过市旅游局党组讨论,制定通过了此项决议。
这项名为《桂林市旅游专业协会、桂林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互动协作联席会议决议》分为自律和监管两大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旅行社及导游员必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组织游客乘坐非“四统一”管理船只、不以“黄昏游”等短航线代替“漓江精华游”和“阳朔水上游”。除政府规定的航线外,不自行冠名和推行其它航线。违者除接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依法查处外,市旅游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协会将对该会员单位实施一年内不提供优惠、景点门票实价现付、购物一律不返还佣金等制裁;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协会会员单位只与国际旅行社协会和国内旅行社协会会员单位法人代表签订协议,不与其下属部门签订协议,更不为无证照经营者(“野马”)提供优惠政策及便利条件。否则,国际旅行社协会和国内旅行社协会会员单位不再组团到该景区景点和购物点进行游览和购物消费;非国际旅行社协会和非国内旅行社协会会员单位组织游客到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协会会员单位游览、购物时,景区景点和购物点不予以优惠政策。国际旅行社协会和国内旅行社协会会员单位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团队到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协会会员单位游览、购物;对证照不全、不符合旅游安全要求的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以及不诚信经营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协会会员单位,国际旅行社协会和国内旅行社协会将不予列入游览目标;国际旅行社协会和国内旅行社协会会员单位组织游客游览漓江必须符合市政府有关规定,并且行程计划中其它的游览项目全部为旅游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协会会员单位的项目,方可享受旅游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的优惠政策。
旅监所将在监管执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违反决议单位将受到业内通报批评、取消会员资格、上网公布、媒体曝光等制裁。
行业自律和相互监督这一新的监管模式将于本月16日正式生效。
按照决议,旅游监管部门和4个旅游协会将建立长效互动协作机制,每月召开互动协作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以使决议内容朝既定目标推进。
桂林的旅行社已基本进入协会,但记者注意到,加入旅游景区协会的景区只有29个,桂海碑林和龙胜、资源景区等长期接待团队的景区景点以及部分公园和近年来火爆的龙颈河以及农家乐旅游点并未在景区协会之内。对此,旅游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协会会长席国际表示,协会将在近期内将愿意入会的单位纳入其内。旅监所所长陈园月说,目前将监管的重点放在团队密集的漓江和阳朔,希望尚未入会景点加快入会步伐,纳入统一管理,以维护它们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