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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是否该考虑如何提高公民法商? 石玉成摄
正面事件解读
一、打假明星王海
11年前,王海在北京隆福大厦购买了一副索尼耳机,然后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商家索赔。拥有第一次并不顺利的经历后,王海进行了反复的思考,然后开始了在北京各商场的购假索赔,50天左右的时间,获赔偿金将近8000元,成为“打假专业户”。有了王海的示范作用,打假迅速成为一个职业。
王海索取双倍赔偿行为的正当性基础是“依法维权”。“维权”的主观前提是公民的权利意识的觉醒。进入21世纪,中国公民的权利意识普遍高涨;而王海之所以成为一种现象,就在于他的权利意识觉醒“超前”了五六年,相比当时的大部分人来说,王海的法商高出很多。
最近,王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话再次印证了他的高法商。他说:“每个人都应有一个积极的心态,对国家、对法律要有信心。要扮演好自己的公民角色,勇于参与社会事务。不是我们的权益无法维护,更多的时候是当事人放弃了自己的权益,表面上看这是个人的事情,其实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自己不维权,还会有别人跟着上当,自己去维权,别人就有收益。”
二、维权英雄杨剑昌
杨剑昌,深圳市罗湖区消委会工作人员。在多年的维权工作中,杨剑昌付出了太多的代价,依法处理了近3050宗消费投诉案件,涉及消费者达20多万人,涉案金额近95亿元人民币,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9亿元,移送案件给政府部门处罚的达2.76亿元。为了百姓和合法权益,敢于同政府部门“叫板”,而且这种“叫板”还是在依法的前提下,是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的,可见杨剑昌的法商也是很高的。
三、举报人兰贵来
法商高的人群还有一类,就是举报人。原南京市江浦县医疗机械厂会计兰贵来,从2000年年初开始举报单位副总经理兼冷柜厂厂长章志岳的贪污问题。其间,他屡遭报复,直至被迫辞职。但兰贵来没有退缩,直到2001年1月章志岳被查办,并且直接导致当时的伯乐电器集团董事长邱祥林等人落网。2002年6月27日,兰贵来公开到检察院领取了举报奖励,由此成为“南京公开举报第一人”。但此后不久,兰贵来的命运却几经起伏:举报英雄——下岗失业——再就业……但一年不到,兰贵来又再次失业。去年,他被群众投票评为影响江苏法治进程的“十大法治新闻人物”。兰贵来说,“这是群众对我的认可。以后如再发现腐败分子,只要有证据,我仍会站出来举报的。”
四、见义勇为群体
法商提高,还表现在见义勇为逐年增多。近两年来,全国涌现出数以万计的见义勇为英雄群体和先进分子。今年5月下旬以来,全国见义勇为英雄事迹大学巡回报告团先后到7省19所大学作报告,受到4万多名大学生的热烈欢迎。报告团共宣讲了13位见义勇为英雄的先进事迹。
此外,还有“防艾”英雄高耀洁、桂希恩,“我向总理说实话”的乡干部李昌平以及另一位改革官员董阳,举着宪法条款不屈不挠与违法拆迁者抗争的市民,被诬为“跳楼秀”的讨薪农民工……正是每一个权利意识觉醒、法商提高了的公民,在各自的位置上以尽可能理性的方式表达自己合理的诉求,才形成了强大的合力,推动我们的法治建设向前推进。
反面事件解读
一、王斌余案
2005年5月11日晚,王斌余和其弟王斌银到某工地工头吴新国夫妇住处外索要生活费,争执中王斌余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先后将4人捅倒在地,并将一人捅成重伤。当晚近12点,王斌余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侦查表明,王斌余共致5名被害人47刀,其中致4人死亡。但媒体报道说:农民工王斌余因父亲腿被砸断急需用钱,便找老板多次讨要工钱,未果。此后他找劳动部门、找法院,都无济于事。极度绝望和愤怒之下,他连杀4人,重伤1人,后到公安局投案自首……报道出来后,舆论和社会各界深表同情,对王斌余的命运表示了极大关注。有人认为王斌余在维权无果的情形下,屡受包工头的压迫,愤起杀死包工头,于情于法,都不应当判处死刑;有人发表文章,用刑法中“期待可能性”理论为其辩护,认为“对其杀人行为虽可定罪判刑,但如认为没有任何可以宽宥的地方,不给余地,对其处以极刑,就违背了人性,让人遗憾”;一些网友还提出,王斌余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更有网友认为死刑判决是不合法、不合理的,认为法律应该考虑民意和舆论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法商低的问题。(2005年9月21日《检察日报》)
二、“受贿扶贫”副市长余斌案
湖南省临湘市原副市长余斌把部分“贿款”用于公务开支和公益事业,总额达10余万元,其中包括给源潭镇5000元防汛费,给教育局召开关心下一代工作座谈会1200元开支,给文白乡1万元用于发工资,给贺畈乡西冲村5000元修水利,给横铺乡10万元周转(并承诺其中5万元作为支持该乡),借给政府5万元周转(已归还),以工业局名义捐给白羊联校2000元,给横铺乡横铺村1万元度年关,捐给深圳的临湘同乡会1000元,通过秘书科给3名下岗职工600元,给司机2万元用于支付两人出差住宿、修车、油费,支持文白乡2万元用于解决财政上缴和集资修路,给工业局2万元用于修球场,给教育局3000元购买茶叶等。2005年7月,余斌被岳阳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舆论对余斌予以同情,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公民法商低的问题。(2005年8月12日《检察日报》)
(本报记者姜洪 张国卫整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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