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炭公司原董事长牛新民父子同堂受审
本报朔州9月12日电(记者宁风 通讯员张文平) 一向“爱孩子”的山西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省焦炭公司)原董事长牛新民(副厅级),因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今天与小儿子牛连庆一同站在了朔州市中级法院的被告席上。
朔州市检察院指控:2003年上半年至2005年4月,牛新民先后三次向找其办事的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临汾分公司焦炭公司经理张文国提出,让张拿点钱给他儿子办公司。之后,牛连庆多次到临汾从张文国处取走152万元人民币用于公司经营。
2003年,牛新民、牛连庆一同找到灵石县煤炭运销公司经理张建新,要求张建新给牛连庆公司100多万元做生意。2003年4月至11月,牛连庆分7次通过现金和电汇方式,从该公司得款108万元。
检察机关同时指控:2001年,牛新民在担任山西省煤运总公司副总经理兼愉园度假村董事长期间,虚报工程款4.25万元据为己有,涉嫌构成贪污罪。2001年,牛新民以儿子出国上学为由向张文国索贿15万元;以办公楼装潢为名向平定县煤运公司经理王伸索贿31.3万元,涉嫌构成受贿罪。另外,牛新民尚有600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该案审理仍在进行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