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9月13日电题:城市公办学校,请为农民工子女敞开大门
新华社记者孟昭丽、李美娟
随着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全国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开始享受免交学杂费等政策。 然而,许多农民工子女不仅不能及时地享受这些政策,甚至还要为去哪里上学而发愁。
开学一周后,记者在南昌市采访发现,不少农民工子女学校虽然条件简陋,可报名者仍络绎不绝。一些带孩子报名的农民工告诉记者,他们尝试过去公办学校就读,但两道门槛把他们挡在了公办学校大门之外:一是借读费或者赞助费交不起;二是“八证”“五证”齐全难办到。
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公布的一项针对中国流动儿童的抽样调查,在9个被调查的城市中,有20%的流动儿童无法进入当地公办学校学习,6周岁流动儿童未入学的比例达46.9%。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今年3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也明确要求农民工输入地政府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
尽管有法律规定,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可一些地方的公办学校仍然以各种理由将农民工子女拒之门外。即使一些地方政府允许农民工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也要求提供五花八门的证件近十个:户籍所在地户口簿、身份证、本市暂住证、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协议、养老保险凭证、户籍地乡镇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监护条件的证明等。而实际上,大多数农民工难以做到“五证俱全”。
目前在城市里,能够接纳农民工子女的公办学校,多数是基础薄弱校和城郊乡镇学校。大多数农民工子女都在专为农民工子女开办的“体制外学校”上学,校舍、师资等条件都比较差。
城乡社会要和谐发展,就必须让发展的成果惠及每一个人,包括让农民工子女享受法定的义务教育。让农民工子女进入城市公办学校就学,是各地政府的法定职责。首先,各地政府要尽快取消二元户籍制度所造成的农民工子女上学限制,将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敞开公办学校大门,使公办学校成为吸收农民工子女的主渠道。其次,可以考虑扶持条件较好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将其发展成为规范的学校,改善学校的软硬件条件和环境,进而按公办学校管理,提高学校质量。第三,应该放宽公办学校的就学准入条件,减少繁琐手续,为农民工子女的就学提供便利,彻底去除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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