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 (通讯员 栖民记者马乐乐)上司和下属在工作中发生口角,上司认为争执的结果是自己的名誉受到损害,为此他将下属告上法院,索要精神损害2万元。
钟艳原先在南京新港开发区的一家韩资企业从事人事工作,韩国人崔植是她的上司。 如今钟艳已经在其他单位工作,却被崔植以名誉侵权为由告上了南京栖霞区法院。崔植在诉状中称,今年6月9日,两人在办公室里发生矛盾,钟艳将几张纸撕碎抛在他的桌子上,又拿硬质文件夹抽打他,还高喊“你有什么了不起”。
崔植在诉状中还说,当天中午钟艳打电话报警,称自己被非法拘禁,她的谎报案情让同事们对他产生了不好的看法,事发后各种流言在公司里谣传,甚至有人说他欺负女员工,这些让他很沮丧,一度产生了抑郁,现在韩国总部已经将他调回工作。他认为自己的名誉受到了侵犯,起诉要求钟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2万元。
坐在被告席上,钟艳感到很气愤,她说自己和公司的矛盾已经很久了,由于公司经常克扣她的薪水,她曾经和公司打过官司,结果她赢了。今年1月她生下孩子后,公司又想法子让她走人,不得已她和公司又发生了劳动仲裁案件,在仲裁过程中,崔植将她告上了法院。
钟艳说,事情的起因是自己被崔植刁难,她撕碎纸后扔在他面前,崔植就抓起碎纸朝自己扔过来,然后她才拿文件夹打了他两下。后来崔对她扔下一句话“离开座位5分钟也要向我汇报”,她这才打电话报警的。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安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