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 (通讯员 建检宣记者丁岚)不爱了,也不能让对方安宁?分手了,也不放过前女友?南京青年施某与恋人分手之后绑架前女友,近日获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5岁的施某是南京无业人员,几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了南京女孩小陈。 相恋的时候,施某对小陈呵护备至,但激情过后,小陈却觉得施某一直没有正当工作,对未来生活表示担心,两人因此经常争吵。让小陈没有想到的是,施某每次争吵之后都会把她关在小屋里,不许外出,连回去看父母都不允许。
2005年11月底,两人再次为一些琐事发生争吵后,小陈提出分手,并不顾施某的反对,回到了自己父母家。施某决定要给前女友一点“颜色”看看。
当年12月23日11时许,施某伙同张某(另案处理)雇用一辆面包车来到小陈家楼下,然后拨打小陈家的电话要与她“谈心”。小陈只得硬着头皮下楼,哪知道刚一见面,施某就用力将她往面包车里塞,将小陈强行带至他在迈皋桥的出租屋里。此后几天,施某多次殴打小陈。
12月27日晚,施某威逼小陈打电话给自己的母亲,索要“赎金”,小陈的母亲被逼无奈,只得向施某提供的卡里汇了3000元钱,后施某将钱全部取出。2005年12月31日晚,施某带着小陈外出时,被一直在附近寻找女儿的小陈父母发现并顺利救出。三天后,施某被抓获。 (责任编辑:安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