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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下午,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上两名中年男子公然举着白纸叫卖“妻子乳房”。记者赶到后才发现,他们“并不是真想卖老婆的乳房”,采取这种“特殊手段”的目的,不过是想引起别人的注意,帮助他们讨要40多名同乡农民工共计20万元的打工钱。 (9月11日《沈阳晚报》)
农民工讨薪早已不是新鲜话题,但打着“卖乳”旗号的做法又的确是一种出人意料的“特殊手段”。不过,它遭到的却是谴责和反弹。一名女市民情绪激动,觉得当事人非常“无耻”。她气愤地说:“那样做是对她妻子,甚至是对女性的一种侮辱,他有什么权力叫卖妻子乳房?他这么做是不是违法的?”就连采写这篇新闻的记者,也不禁评论道:“农民工辛苦劳动却得不到应有的报酬,这值得同情,但采取过激和违法的行为,却不值得提倡。”
我想说,表面的“无耻”无法掩盖农民工实质上的无助,不仅仅拿不到报酬值得同情,他们求助手段本身同样值得同情。不错,他们白纸黑字地叫卖妻子乳房是对妻子的侮辱,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侮辱。农民工与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一样,都有自己的人格尊严。但是,在遭到欠薪又求助无门的时候,他们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尊严,以期望换取自己的血汗钱。这一“卖”,分明是这个依然卑微的群体向社会发出的有些变了声音的呼救。
这样的呼救不同于以往,在自杀、跳楼之类的讨薪方式被冠名为“秀”,并有可能遭到警方处罚的情况下,自我羞辱成了赢得眼珠的一种新的选择。你尽可以嘲笑农民工这种“灵机一动”的技术含量,也可以拿道德的甚至法律的手术刀对他们进行谴责式解剖,但是你应当在这种自辱式呼救中听出一种疼痛。这疼痛也许由来已久,但今天显得更加清醒和深刻。
有无数的法律文本中的无数条款可以完美地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但是条款白纸黑字地写着,农民工无助无奈地奔走着呼救着。律师们可以有条不紊地指出若干条农民工讨薪的合法途径,但是就是这样的路常常让农民工碰壁。如果有人质问农民工为什么不去依靠法律,那么农民工应当能够反问:当我们依靠法律时,是谁没有让法律得到实行?农民工也有着所谓“群体记忆”,当正常合法的道路难以走通的时候,他们会尝试种种他们认为可行的道路,比如自杀,比如自辱。
以人为本的含义之一,是多多体恤弱势群体,政府和社会应当能够准确迅速地感知他们的疼痛。因此,当农民工以自我侮辱的方式发出呼救信号的时候,我们不应当回应他们以肤浅的指责和嘲笑,我们应当有足够的痛觉和足够的警醒。给权利一个通道,弱势的农民工更加需要这样的一个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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