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公安部9月11日至12日在山东济南召开的全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上,广东省的有关经验和做法受到公安部肯定。
据了解,针对农村城镇化趋势和火灾多发势头,广东省委、省政府把乡镇专职消防力量建设作为加强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以经济发展快、消防保卫任务重的珠江三角洲各镇(区)和全省中心镇(重点镇)为重点,要求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所有镇、经济欠发达地区所有中心镇(重点镇)都要建设专职消防队。 2004年,省政府提出2005年至2007年每年建设120个专职消防队,3年内基本实现全省中心镇(重点镇)均有专门消防力量的目标。今年,省政府又决定3年内发展5000名合同制消防员充实公安消防队伍。
目前,全省1200个乡镇中有628个乡镇建立了专职或兼职消防队,131个中心镇(重点镇)建立了专职消防队,拥有专职消防队267个。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共建立214支镇、村专职消防队,占全省的80.1%。广州、深圳、中山、东莞、佛山、珠海等地全部完成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实现了消防力量布局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其他地区绝大多数乡镇也按照“有队、有站、有人、有车”的标准,因地制宜建设了专职或兼职消防队。
(孙江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