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危机干预纳入政府应急预案
本报记者崔鲸涛报道
重大灾害的心理危机干预将被列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在处理突发重大灾害的同时,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以降低重大灾害发生后精神疾病的发病率。 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草案)》。
妇女、儿童成重点干预人群
条例草案规定,重大灾害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将被列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以降低重大灾害发生后精神疾病的发病率。残联、妇联等社会团体应当针对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等人群的特点,开展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
心理专家表示,心理危机干预是一种心理治疗方式,指对处于困境或遭受挫折的人予以心理关怀和短程帮助的一种方式。他能够帮助抑郁症患者正确理解和认识自己的危机,心理治疗者可以通过倾听、提问等直接有效的方法,使患者释放被压抑的情感。
市卫生局局长金大鹏说,目前,本市精神疾病患者经常会受到社会上一些人的歧视,甚至被关锁。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限制精神疾病患者的人身自由,侵害其隐私权和通讯、会见权的行为,以及虐待、遗弃精神病患者或者歧视、侮辱其和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给精神疾病患者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得随意强制精神病人住院
条例草案还对强制性住院治疗针对的对象和实施机关做出了具体规定,今后,有关部门不得随意强制精神病人住院治疗。条例草案规定,“精神疾病患者有危害公共安全、他人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其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
金大鹏说:“强制性住院治疗是多年来的一贯做法,这次在立法中明确规范,有利于本市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也是2008年奥运会安保工作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已康复病人享有入学就业权
精神疾病患者康复之后,在入学、就业方面也会受到歧视,他们的合法权益通常得不到有效保障。该草案强调了精神疾病患者康复后,依法享有入学、应试、就业等方面的权利,有关单位不得以曾患有精神疾病为由,取消其入学、应试、就业等方面的资格。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聘用合同期内,其所在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在待遇和福利等方面不得歧视。
草案规定,泄露精神疾病患者隐私的;未经精神疾病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书面同意,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播放与精神疾病患者有关的视听资料的医疗机构将被处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精神疾病患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应开展精神健康教育
草案要求,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教师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其促进学生精神健康的能力;学校应当为教师接受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提供必要条件。
学校应当将精神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开展精神健康教育、咨询、辅导,创造有利于学生精神健康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高等学校和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应当配备专业人员,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