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家拥有“ONLY”、“VEROMODA”和“JACK&JONES”3个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丹麦公司,认为易趣网络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等3公司在其运营的易趣网上实施发布侵权商品及销售侵权商品等行为构成侵权,将这3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被告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20万元。 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04年起,原告方发现易趣网上有大量未经授权的商品交易信息,还搜索到冠以“ONLY大卖场”、“ONLY专卖”等名义的店铺达73家,部分信息还带有注册商标标志,且价格比合法渠道的商品低廉许多。原告认为易趣网等3家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其商标专用权。
法院认为,此案中,易趣网并非网络交易的一方当事人;易趣网作为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提供商,用户信息中涉及上述3个品牌的内容既非由其所为,且其对用户上传的海量信息也不具备控制能力。况且,原告也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易趣网上销售的商品均系假冒原告注册商标的侵权商品。此外,原告未能明确指出易趣网上哪些具体商品或商品信息构成侵权,即要求被告方全部移除所有相关信息,这一请求亦缺乏法律依据。
(唐连荣 陆茵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