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将陆续有新办法
早报记者陈祥木黄艺芬
在泉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朱志雄处长接线之前,记者针对“二代证”换发、外来人口管理政策、哪些情况可以将户口迁入中心市区等热点问题进行了专访。
2008年上半年完成“二代证”换发
“全市从去年10月份至今,已有220万人换发‘二代证’。”泉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朱志雄处长说,去年泉州51万人换发“二代证”;今年已换发169万,完成全年任务的85%。
朱志雄介绍,根据福建省“争取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年满16周岁的公民换发‘二代证’工作”的目标,泉州换证工作分三步走:2005年完成省厅下达的任务;2006、2007年各完成200万人的换证指标;2008年上半年完成剩余人员的换证工作,之后转入正常的换发证。
朱志雄提醒市民,目前是第一代身份证的过渡时期,将来都要全部换发“二代证”。因此,不要等到第一代身份证即将到期,才急急忙忙前去换证。
农民工户口迁移有望解决
朱志雄介绍,泉州自2002年起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其一,建立全市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划分,实行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其二,取消迁移户口计划指标管理,实行以居民合法住所、职业、经济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户口迁移落户的依据;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辐射作用,适度扩大人口发展规模。
“目前,泉州对引进人才、购房、直系亲属投靠、投资兴办实业、回原籍等方面放宽了迁入标准。”朱志雄说,2004年泉州为了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出台了政策,进一步放宽迁入条件。近期省公安厅下发《关于解决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市公安局将根据泉州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转。
据介绍,此外,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公安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提出的两点要求:一是将逐步推行公安、劳动、建设、计生、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一证式”管理服务。《暂住证》为流动人口在暂住地的另一有效身份证明。二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城镇就业和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朱志雄说,最近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解决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省综治委流口办还下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公安局也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报市政府审批。
以下情况户口可迁入市区
目前,许多非中心市区常住户口的泉州市各县(市、区)居民在中心市区购置房产或投资兴业,那么,他们是否可以将户口迁入市区?有几个名额呢?
朱志雄根据有关规定,详列了以下几种情况。
“泉州市公安局贯彻执行《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规定:
(1)对合法拥有的自建房(集资建房)、合法购买住房(二手房、房改房)、单位正式分配的公房,申请人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或签订购房合同已全部、部分交款或银行抵押贷款,无论在中心城市或城镇,其配偶、共同生活父母和未婚子女可在房屋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
(2)对到城市、城镇投资办厂或从事第三产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年纳税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在投资兴办实业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
此外,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暂行)》的通知”规定:
(1)在中心市区购买住房或在其他乡镇所在地购买住房(含二手房、房改房)、合法自建住房(含集资建房),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实际运作中没有严格要求人均住房面积),并已实际入住生活的房屋产权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在房屋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华侨、港、澳、台同胞购买住房、合法自建住房的,可照顾其已入住该住房生活的境内亲属在住房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
(2)来我市投资兴办实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年纳税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或年出口实绩50万美元以上(含50万美元),可为其境内亲属或企业招聘的管理人才,在投资兴办实业所在地申请办理两个常住户口;年纳税每增加30万元或出口实绩每增加50万美元可再办理两个常住户口。内资企业或内联企业年纳税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在投资兴办实业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