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店水洗冒充干洗要赔两倍,北京下月起执行《洗染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本报讯 (记者
王殿学实习生陈超)市工商局、商务局昨日联合推出《北京市洗染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消费者的衣物被洗衣店洗“坏”可获折价赔偿;即使顾客衣服没有保价,洗坏衣服最高也可索赔2000元。 该规定将从10月1日起正式执行。
逾期未洗完要付延时费
根据以前的合同,在没有保价的情况下如果洗坏了衣服,一般是根据洗染业内以洗染费用的倍数计价基础的赔偿限额,本次出台的合同将限额提高到2000元。
新的合同文本规定,经营者逾期未完成洗染工作的,顾客每日可按洗染费用的5%要求经营者支付延时费,顾客也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洗染费用。合同还规定,顾客应持取衣凭证取回衣物,逾期30日未取的,经营者自第31日起每日可按洗染费用的5%收取保管费。
示范文本规定赔偿责任
新的合同文本规定,对于一些洗染作坊比较恶劣的以水洗冒充干洗等方式进行欺诈的,示范文本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了双倍赔偿的原则。
对于因衣物上的洗涤标志错误等原因导致的洗染质量问题,文本中也依据公平原则,规定经营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如果因为凭单填写不清楚、不完整引发的责任,由经营者承担。
洗染合同不用填写住址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称,示范文本《北京市洗染服务合同》由正面的《北京市洗染服务凭单》和背面的《北京市洗染服务合同条款》两部分内容组成。
在《凭单》中列举了普通衣物、皮衣的瑕疵以及衣物经洗染后可能产生的不良效果等项,供双方根据衣物的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并由经营者盖章,同时删去了顾客地址一栏。
市工商局表示,洗染服务正式文本将从10月1日起推行使用,洗染企业和市民使用示范文本,可到北京市洗染行业协会或各区县工商分局就近领取。
赔偿举例
假若一件衣物的购置价格为3000元、洗染费为20元,如果发生洗染质量问题造成衣物毁损,过去一般洗衣店最高只赔偿洗染费的20倍,即400元。
而按照示范文本的规定,如果顾客事先在洗衣店办理了保价手续,洗衣店将按照双方事先议定的价格进行赔偿,可接近3000元;如果事先没有保价,顾客出示购物凭证并计算相关折旧以后,也可获得2000元以内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