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彪)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和措施。
该《意见》指出,到2010年,我省将建立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从今年起确定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公布一批省级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命名一批传统文化之乡、传统文化传承人,抢救一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濒危项目;编制《陕西省文化遗产分布地图集》,基本建立陕西文化遗产资料库、网络服务平台和数据库。
到2015年,我省将建立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多元投入机制。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建设的良性互动模式,建立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社会团体和民办博物馆为补充的博物馆体系,建立以群艺馆、文化馆(站)为主体的具有陕西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建立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体系。
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省政府建立“陕西省文化遗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措施,统一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