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晨报记者谭遥通讯员乔波)加油工陈某和张某怎么也没想到,藏在办公室的烟头被发现后,为违反禁令吸烟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两人分别被行政拘留5天。
矿泉水瓶藏半瓶烟头
万州区消防支队昨天介绍,本月1日晚9点,对城区及城郊结合部的加油站开展了例行监督检查。 当检查到中石化川渝三峡分公司李河加油站时,营业室办公桌下的一个矿泉水瓶引起了消防监督员的注意。拿起来一看,原来是半瓶烟头,当场清点确认共有31个烟头。
消防监督员当即对加油工陈某、张某进行询问,两人开始矢口否认,都称是路过司机留下的烟头。监督员发现两人衣袋凸出,经查陈某、张某衣袋内都放有香烟,与矿泉水瓶内的香烟牌子吻合。陈某、张某承认了自己在加油站内违反禁令吸烟的事实。
被行政拘留5日
本月6日,万州区消防支队依照《消防法》有关规定,报请区公安局同意,决定对陈某、张某分别实施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同时依照《重庆市消防条例》有关规定,分别给予中石化川渝三峡分公司和李河加油站负责人罚款10000元和5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 2006-09-14 0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