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9月13日讯(记者谢向荣实习生李佳妮)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今天刚成立,就根据城市实际出台了一些管理方案,让人耳目一新。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对城市道路的占道经营情况进行分类管理,部分路段可被允许摆摊。
有关部门将海口的城市道路分为三类,一类为禁止设置临时摊点、严格控制店外摆卖、占道堆放等违反城市管理行为的道路,包括海府路、海秀路、蓝天路、南沙路、南海大道、金龙路、龙昆南路、滨海大道等43条城市主要道路。
二类为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设置临时摊点、店外摆卖、占道堆放等,但有特殊条件或需要经批准可设置的道路,如解放路、得胜沙、博爱路、华海路、新华南路、海德路、龙华路、城西路等86条城市道路。
三类为允许设置户外摊位的引导性道路。一般情况下,这些路段允许设置临时摊点、店外摆卖、占道堆放,但须有具体有效的管理措施。这些路段包括:海榆中线、东方洋路、义龙横路、八灶路、面前坡路、龙昆南一横路、义龙后路、海达路、板桥路、美舍路、椰林路等110条城市道路。
海口市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滨海热带城市,海口长夏无冬,市民的夜间活动时间较长,对夜间临时摊点的需求较多。同时,海口现阶段经济水平较低,在室内的商业活动成本较高,一些利润微薄行业的经营者无法进店经营,这是海口占道经营临时摊点数量较多,而且长期以来屡禁不止的重要客观原因之一。
因此,海口决定今后在城市管理中对户外(占道)经营的商业活动不宜采取简单的禁止办法,而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对户外(占道)经营的商业活动既要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合理存在,又要进行严格的管理。
有关人士表示,将根据要求,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加以管理。一般在自用地上均可批准设置,占道设置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划定区域设定条件进行招标。
本报海口9月13日讯(记者谢向荣实习生李佳妮)今天上午,身穿城管新制服的近600名城管队员集中到海口人民广场,举行海口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启动仪式。
今后,海口市环卫、规划、绿化等九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将由这些已取到行政执法证的队员来执行,而海口原先“十顶大盖帽管不住一顶草帽”的城市管理现象也有望因此改变。
新成立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把海口市城建、规划、环卫、环保、工商(主要为无证商贩管理)、交通(主要为非法停放车辆执法)等多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集中执法。
今天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的第一天,在挂牌仪式后,四个区的城管队员已分别到各自管辖的部分街道进行日常巡视。有关人士表示,由于许多市民不了解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因此近段将主要以宣传为主,处罚为辅。同时,将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城市环境梳理行动”,重点整治各类违法建筑、违章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张贴、乱挖道路、乱运渣土、环境噪声污染和“三车违法入市”等现象,着力解决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