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民政救助管理新政出台,将有效遏制频频发生的“跑站”问题
何为“跑站”?
这是救助站工作人员的“行话”,它是指一些无业人员专门到各地的救助站骗吃骗喝骗钱,有的人一年能骗十几万元。 “今后制止‘跑站’就有法可依了!”近日,民政部出台了《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按照新规定,四种情形不予救助、五种情形中止救助。9月1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我省正在转发新出台的这两个《规范》。
“吃定”救助站 耍赖逼要车票钱
今年8月11日,一位东北男子来到了太原市救助管理站,刚一进站,就大叫大嚷,理直气壮地要求工作人员赶紧给他买票。工作人员立即警觉这名男子是“跑站”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且确认身份,才能施行救助。
这名男子一看工作人员有所防备,便带了五六个同伙,到太原市民政局告状。没想到被工作人员认出来,发现他前几天已经得到过救助。即使这样,这名男子仍然逼着工作人员要钱买票,无奈之下,救助站还是给他买了离开太原的车票。
2003年8月起实施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只明确规定“对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的,不予救助”。可是,像这种“跑站”的情况,《细则》并没有明确规定。
锁定“跑站”者 按新规不予救助
按照民政部这次出台的两个《规范》的规定,对四种情形将不予以救助,对五种情形将中止救助。
对此,太原市救助管理站李站长说:“以前对于‘跑站’这种情况,我们即使查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很为难,也很无奈。现在《规范》出台了,我们就有章可循了。”
咨询接待科李科长说,太原救助站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救助网,而且现在全国各地的救助站都已经形成网络,所有受助人员都会登记上网。也就是说,通过网络会很容易发现受助人员是不是属于“跑站”人员,一旦发现,按照新规定,救助站就可以不予救助。
采写:本报记者赵清源
制图:刘铁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