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着力发展影视制作业等九类重点文化产业
纲要明确了未来五年将着力发展的九类重点文化产业:影视制作业、出版业、发行业、印刷复制业、广告业、演艺业、娱乐业、文化会展业、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
纲要还确定了国家数字电影制作基地建设工程、国产动漫振兴工程、“中华字库”工程、国家“知识资源数据库”出版工程等四项重大文化产业推进项目,以期“十一五”时期在重点领域取得跨越式发展。
四大重点工程拉近城乡文化发展差距
纲要指出,将加快欠发达地区综合文化站的改扩建和农村危旧公共文化设施的改造,实施农村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改善、提升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准。
未来五年,我国将以四大重点工程助推农村文化建设,逐步改变城乡之间文化发展不平衡: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流动综合文化服务车。
我国将在部分小学开设传统文化课程
纲要提出,将在有条件的小学开设书法、绘画、传统工艺等课程,在中学语文课程中适当增加传统经典范文、诗词的比重。
纲要指出,中小学各学科课程都要结合学科特点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高等学校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中国语文课;加强传统文化教学与研究基地建设,推动相关学科发展;在社会教育中,广泛开展吟诵古典诗词、传习传统技艺等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办好世界中华传统文化论坛。
我国将设立“国家文化杰出贡献奖”
纲要提出,我国将设立“国家文化杰出贡献奖”,表彰在文学艺术、人文社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
纲要指出,要对在文学艺术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文化工作者授予人民艺术家、人民作家等荣誉称号。国务院授予荣誉称号的,由文化主管部门确定并经人事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有关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按照有关规定会同人事部联合授予。
我国将对公共文化事业投入进行绩效考评
纲要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把文化建设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我国将于2008年开播地面数字高清晰度电视
纲要指出,我国将于2008年开播地面数字高清晰度电视,2010年基本完成东中部地区县以上城市和西部地区大部分县以上城市的有线电视由模拟向数字转换。
纲要强调,要加快传统出版发行业向现代出版发行业的转换,积极发展电子书、手机报刊、网络出版物等新兴业态;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研发。
(均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