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枪 护田狩猎徒有其名
据了解,为了消灭害兽,保护山区,偏远林区农、林业生产安全,2001年9月26日,陕西省林业厅、公安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公安部有关驱兽护田的规定,经省政府审定批准,公布了《陕西省禁猎、狩猎区乡(镇)名单》中害兽危害严重的护田狩猎区。
所谓护田狩猎区是指害兽经常出没、危害农林业生产和威胁人民生命安全、不使用猎枪不能有效制止的山区、偏远林区的乡镇、国有林场、苗圃等。
在公布的全省护田狩猎区域名单中,洛南县共有10个乡镇,其中就包括庙坪乡。这份文件对设立护田狩猎区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市林业、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依据有关规定,指导乡镇、村组建狩猎队,以便有组织地开展护田狩猎活动。
同时,这份文件对护田狩猎所需要的枪支也作了规定:关于护田狩猎枪支管理总体比例可按10户一支来掌握,对大山区、偏远林区保留的枪支可按每村3~5支的标准保留。各地应对原收缴封存的猎枪进行清理,凡在护田狩猎区内的,按规定予以保留,纳入组建的狩猎队中进行管理;不在护田狩猎区内的继续予以封存。对需新增购置猎枪的要以狩猎队名义进行申请,依据有关规定,经省公安厅审批,在省林业厅办理狩猎许可证后,到指定的销售点购置。狩猎队的枪支管理,要坚持在公安机关的管理下,集中保管,统一使用,护田时借出,护完后归还的原则,确保枪支安全。
洛南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认为:这份文件,对护田狩猎应该是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的,按照文件精神,护田狩猎区内的农户可按照一定比例持有猎枪,这样就可以比较有效地护田。但事实上,还是由于枪支问题没法解决,护田狩猎区在洛南来说,变得徒有其名。
2000头狩猎指标只完成20头
据丹凤县林业局副局长宋丹军介绍,这些年,为了解决野猪危害农作物问题,县上也想了不少办法。林业局每年都会对野猪损害农作物的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形成报告后向县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汇报。林业部门每年也会下达秋季至次年春季的野生动物狩猎计划。以去年为例,商洛市的野猪狩猎指标是2000头,其中丹凤占240头。
2006年1月,丹凤成立了狩猎保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在全县设立了两个狩猎区域,以312国道为界,国道以北为北片狩猎区,由县林业局负责狩猎,国道以南为南片狩猎区,由县公安局负责狩猎。
春节前夕,宋丹军取出了丹凤县森林公安分局存放在县公安局的两支猎枪,在北片狩猎区组成狩猎队,开展狩猎,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共猎得6头野猪。
猎杀的野猪数量为什么这么少呢?宋丹军说,主要还是由于枪支问题。他们所用的两支猎枪实在不适应形势,不能自动退壳,不能连发。如果一枪打不着野猪,就只能眼看着它逃之夭夭。
难道护田狩猎只能用猎枪吗?是!宋丹军对这个问题回答得异常肯定。主管部门对狩猎手段也作了非常详尽甚至苛刻的规定,要求各护田狩猎区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狩猎计划,加强对辖区内狩猎活动的管理,严禁无计划和超计划狩猎野生动物,严禁使用军用武器、使用运动枪支、毒药、炸药、猎套、地坑、歼灭性围猎、电击等其他危害破坏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工具和方法猎捕野生动物。同时,还要由县林业局核发狩猎证。而这些都是必要的程序,如果缺少了这些程序,一不小心,护田狩猎有可能演变为对野生动物的滥捕滥杀。
那么,去年丹凤县的南片狩猎区行动了吗?对这个问题,林业局领导表示他们说不清楚。就算没有采取行动,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并没有猎枪。
并不是只有丹凤县的狩猎指标完成得不好,事实上,比较而言,丹凤县林业部门算是尽了力了———好歹也猎杀了6头野猪。有的县、区根本就没有动作,原因也是客观实在———枪支没法解决。整个商洛市空有2000头野猪狩猎指标,全年捕杀野猪不过20头而已。
有人说:狩猎指标,就是一个画出来的饼,看得着吃不着。至少从往年的完成情况来看,这话很有道理。尽管如此,狩猎护田,还是目前最能见效的方法,山区群众狩猎护田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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