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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丢瓜果皮核、占用绿地停放车辆、擅自盗用燃气……这些行为的执法权今后将统一由城管部门行使,原行政机关即便行使处罚权也无效。《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市在全省率先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城管执法权限,而在全国范围也是领先的。城管工作人员正在向市民宣传新条例
执法权限明确统一
新的《条例》对本市城管执法机关的职责权限进行了明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城市供热、供(节)水、燃气管理方面,城市市政道路、排水管理方面,物业管理方面,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环境保护方面,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其他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相对集中行使的10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由城管部门负责。
多头执法将变“一事一罚”
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刘建军介绍说:“这个《条例》的出台对于解决行政管理当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等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条例》中明确了城管部门取代规划、市政公用、城市园林、环保、工商、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的部分或者全部行政处罚职能。
刘局长说:“像我们最常见的随地摆摊的行为,在以前工商、市政、市容、环卫部门都有执法权,现在条例中明确了只有城管部门有执法,这样就避免了重复执法,真正做到‘一事一罚’”。除此之外,条例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露天焚烧物品、室外音响产生噪音污染等行为的处罚由环保部门移交给城管部门,查处损害花草树木、无照商贩在公共场地违法经营、人行道停放机动车辆、排放污水等行为也全部由城管部门负责。
强化执法 方便监督
刘局长介绍说,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由城管执法机关行使后,原来的行政机关将不得再行使这项权力,继续行使的,其处罚决定也是无效的。据了解,我市是全国首批开展城市管理领域与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试点的城市之一。这是全省第一个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以立法的形式确定城管执法权限,在全国也是率先施行的。
条例实施后,执法行为将更加规范,包括执法人员的着装、取证、物品保存等执法行为都有明确的规定;城管与其它部门的联动机制也将建立起来。同时,条例的出台也为市民的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今后如果市民发现了违规行为或对执法过程有异议都可以打电话进行投诉。
(数字传媒实习记者:李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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