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开播数字高清电视文化发展纲要指出,我国将于2008年开播地面数字高清晰度电视,2010年基本完成东中部地区县以上城市和西部地区大部分县以上城市的有线电视由模拟向数字转换。 政府采购扶持创新型文化企业文化发展纲要提出,要运用政府采购,重点扶持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的创新型民族文化企业。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语文课文化发展纲要提出,将在有条件的小学开设书法、绘画、传统工艺等课程,在中学语文课程中适当增加传统经典范文、诗词的比重,高等学校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中国语文课。设立“国家文化杰出贡献奖”文化发展纲要提出,我国将设立“国家文化杰出贡献奖”,表彰在文学艺术、人文社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要对在文学艺术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文化工作者授予人民艺术家、人民作家等荣誉称号。国务院授予荣誉称号的,由文化主管部门确定并经人事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有关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按照有关规定会同人事部联合授予。建重点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目录文化发展纲要提出,要做好重要文化资源知识产权的挖掘、整理工作,建立国家重点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目录。强调要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培育文化创意群体和内容提供商文化发展纲要指出:我国将逐步完善有利于文化创意群体创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培育文化创意群体和内容提供商。我国将重点培育广播影视、动漫、音像、传媒、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工艺与设计、广告装潢、服装设计、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等方面的创意群体。支持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以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形式,集聚各类文化创意人才。积极发挥市场在配置文化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形成一批以提供文化数字信息、影视、演艺、文化资讯等内容为主,实力雄厚的大型内容提供商。着力发展九类重点文化产业文化发展纲要明确了未来五年将着力发展的九类重点文化产业,它们分别是:影视制作业、出版业、发行业、印刷复制业、广告业、演艺业、娱乐业、文化会展业和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公共文化设施优先建设文化发展纲要指出,未来五年,我国将建设一批代表国家文化形象的重大文化设施,如国家大剧院工程、国家博物馆改扩建工程、国家图书馆二期暨国家数字图书馆建设工程等;大力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播影视数字化工程、国家重大出版工程等重要文化工程项目建设;加大对重要社科机构、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艺术院团及重点出版单位的扶持力度。“十一五”期间加强文化立法文化发展纲要提出,要抓紧研究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图书馆法、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电影促进法和长城保护条例;抓紧修订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文化低保”文化发展纲要作出规划:———采取政府采购、补贴等措施,开辟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保障和实现城市低收入居民、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群体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
———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开放。———国有艺术院团、影剧院每年安排一定场次主要面向低收入居民的低价演出或放映。将对公共文化事业投入绩效考评文化发展纲要提出,我国将建立政府对公共文化事业投入的绩效考评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把文化建设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据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