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9月14日讯
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昨天刚成立,就根据城市实际出台了一些管理方案,让人耳目一新。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对城市道路的占道经营情况进行分类管理,部分路段可被允许摆摊。
有关部门将海口的城市道路分为三类,一类为禁止设置临时摊点、严格控制店外摆卖、占道堆放等违反城市管理行为的道路,包括海府路、海秀路、蓝天路、南沙路、南海大道、金龙路、龙昆南路、滨海大道等43条城市主要道路。
二类为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设置临时摊点、店外摆卖、占道堆放等,但有特殊条件或需要经批准可设置的道路,如解放路、得胜沙、博爱路、华海路、新华南路、海德路、龙华路、城西路等86条城市道路。
三类为允许设置户外摊位的引导性道路。一般情况下,这些路段允许设置临时摊点、店外摆卖、占道堆放,但须有具体有效的管理措施。这些路段包括:海榆中线、东方洋路、义龙横路、八灶路、面前坡路、龙昆南一横路、义龙后路、海达路、板桥路、美舍路、椰林路等110条城市道路。
海口市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滨海热带城市,海口长夏无冬,市民的夜间活动时间较长,对夜间临时摊点的需求较多。同时,海口现阶段经济水平较低,在室内的商业活动成本较高,一些利润微薄行业的经营者无法进店经营,这是海口占道经营临时摊点数量较多,而且长期以来屡禁不止的重要客观原因之一。
因此,海口决定今后在城市管理中对户外(占道)经营的商业活动不宜采取简单的禁止办法,而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对户外(占道)经营的商业活动既要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合理存在,又要进行严格的管理。
有关人士表示,将根据要求,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加以管理。一般在自用地上均可批准设置,占道设置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划定区域设定条件进行招标。(谢向荣李佳妮)(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