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科研成果转化不重名利,在校市校企合作中实现多赢
将科研成果转让给企业和地方政府却不要一分钱?没错!昨天,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再次牵手10家企业和地方政府,开展10项“零代价转让”产学研合作,力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近几年来,中山大学坚守不重名利的科研成果转化思路,用“零代价转让”方式努力打造广东创新引擎:在一系列深度合作中,企业迅猛发展,相关产业逐步强大,造福社会和百姓;学校的学科实力也日益提升,开始凸显强劲的自主创新能力。
“大学的科研成果不能尽快转化是最大的浪费。中大的思路是,在保护研究者利益的前提下,将成果‘零代价转让’给企业,这是大学的责任所在,是大学回报社会的应有之举。”四年前,中大校长黄达人教授接受本报独家专访时,就惊人地提出了“零代价转让”概念。
在随后展开的一系列校市、校企合作中,不论是与广东农业龙头企业——恒兴集团开展的海洋生物科技攻关及全方位的产业链合作,还是与胡锦涛总书记曾视察过的湛江特呈岛渔民共建的全省第一个渔民深水网箱经济合作社,抑或是与清远共建的昆虫学与生物防治研究基地等等,中大都是采用“零代价转让”方式:校方不重在合作中占多少股份,抽多少提成,关键是把教师们的科研成果成功转化,把高校的人才、技术、信息和企业的资金、基地等有效地整合起来,共同攻关重大科技项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在恒兴集团依海而建、规模宏大的国家863海水养殖种子工程南方基地,公司总经理许洪辉告诉我们,中大是来做事的,不是来谋利的。这5年恒兴从1家公司发展到拥有11家公司,年产值50个亿,从业人员20万,中大教授的研究成果在这里得到成功的产业化,集团也成为国家863重大项目的主持单位,成为创新的主体。如果没有中大“零转让”的胸怀和社会责任,是不可能取得这些成果的。
有意思的是,不求名利的“零转让”也让校方得到回报。在“零转让”的过程中,中大在广东高校中率先旗帜鲜明地保护教授们的利益,明确课题组最高可从利润中分得70%,而第一发明人、项目主持人又可在其中最高分得70%。校方的这种阳光导向把多年来困惑高校成果转化的“地下水”问题解决了,教授们不用再偷偷摸摸地与企业合作,不用再担心学校会在其中“抽多少水”;而最为关键的是,以前散兵游勇式的单一合作开始转向以学院、学科团队形象出现的整体合作,大大提升学校、企业承担国家或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的创新能力。
生科院院长徐安龙告诉我们,中大与恒兴集团的合作就是整合了中大生科院整个团队的力量来做的,是整个产业链的合作。生科院黎祖福老师说,几年来,恒兴投入的科研经费已达6000多万元,仅实验水电费一年就需100多万元,这样的实验室在大学里面是不敢想像的。此外,教授们的研究不再仅凭兴趣而是根据市场的需求来做,他们在这里获取第一手数据资料,在实践中不断调整科研思路,往往能达到“四两拨千金”的奇效,学科水平也在这种合作中不断提升。(记者/梅志清 通讯员/李汉荣 实习生/黄文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