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吴东刚 田文荟 金陵晚报记者 眭军杰本报法援热线84686600报道连续一个多星期的商议与等待,换来的除了象征性的认错外,福乐(上海)灯具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仍然拒绝恢复怀孕女工的工作。面对这样一个置法律与道义于不顾的公司,怀孕女工李红(化名)决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徐记者帮你讨工资”栏目顾问律师刘正操与张丹也正式接受李红的委托,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准备将福乐(上海)灯具有限公司告上劳动仲裁委员会。
怀孕后遭解雇
李红说自己怎么也弄不明白,一直勤勤恳恳工作的她,为什么一怀上孩子就被单位解雇了,难道怀孕也能成为罪过?“试用期已满,单位迟迟没给转正,也拒绝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就在单位知道我怀孕的消息后,竟把我辞退了!”李红告诉记者,今年3月13日,她与福乐(上海)灯具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福乐”)签订了所谓的试用期的劳动合同。3个月的试用期很快过去,可是单位既没有表示要给李红转正,也没有表示要把她辞退。李红曾经不止一次地催促单位尽快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可是单位一拖再拖。6月4日,李红到医院检查发现自己怀孕了。“没过几天,我就把怀孕的消息告诉了主管,当时主管说会向总公司反映把我留下来!”然而,7月初,单位在支付完李红的工资后便把她辞退了,理由是李红在试用期内没有完成足额的业务量。“因为我怀孕了,公司就把我辞退,太不仁义了!”说这话时李红委屈地哭了。
现场调查取证
针对李红的投诉,记者与律师联系了福乐公司。福乐公司对此显得很生气:“李红应聘时明明讲的是未婚,公司怎么可能知道一个未婚的女孩会怀孕呢?”福乐公司继续解释说,公司对业务人员无论是试用还是正式使用,均有业绩考核指标,并对试用期满仍无业绩的员工,经主管同意可以继续使用半个月左右的时间。而李红在6月底仍然没有业绩,其同意办理离职手续,而且李红没有告诉公司怀孕的事实。”经过律师与记者调查取证,已经证实:李红被福乐公司解雇时已经身怀六甲,公司声称不知李红怀孕,而李红则告诉记者公司很清楚自己怀孕的事情。法援律师张丹指出,知不知道李红怀孕现在已经不是关键问题,如今公司已经知道李红被解雇时怀孕的事实,那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继续聘用李红;如果福乐想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在李红同意的情况下给出适当的经济补偿。律师还指出,福乐公司的用工制度同时还存在其他违法现象,如和应聘员工签订所谓的试用合同,这是被法律禁止的。公司用人就应当签订正式合同,试用期包含其中。
律师免费援助
但福乐公司仍然将责任推在李红身上,认为公司对李红怀孕一事并不知情,所以李红离职与公司守不守法无关。福乐公司仍然拒绝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这起劳动争议。面对福乐公司如此态度,“徐记者帮你讨工资”栏目记者与律师仍然一直耐心与福乐公司沟通,福乐公司最终只是提出以后会修改试用合同,但对李红一事拒绝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李红表示,实在无奈只好走法律途径。“徐记者帮你讨工资”栏目决定由刘正操、张丹律师对李红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昨天下午,李红的丈夫与两位律师商讨了具体事宜,准备马上向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请。“徐记者帮你讨工资”将全程跟踪报道案件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