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政府日前与即将进驻北戴河景区的剧组签订了全国首个《拍摄电视剧生态环境保护协议书》,并接受了50万元的环境保证金。北戴河区政府规定,以后凡进驻北戴河景区的剧组,必须首先向当地部门申请,经有关部门全面评估合格后,与北戴河环保部门签订环保责任状,同时缴纳相应的环境保证金后,方可在北戴河进行相应影视拍摄。
华夏大地的壮丽景色成了国内影视剧制作者钟爱的外景主题。然而,自然之美在得到呈现的同时,也遭受到了破坏。近两年来,影视剧组在利用风景区和自然保护区作为外景地拍摄,却造成当地自然生态环境遭破坏的消息时有见诸报端。
过去发生那些剧组毁景现象,与剧组人多环境意识较差息息相关。先环评,再拍摄,北戴河向影视剧组收环境保证金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也是一次很好的宣传环保、提高影视人员环保意识的契机。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环境保护尤其如此。环保审批必须前置,这是“北戴河做法”给我们的又一重要思考。环境保护上的所有处罚,都是“马后炮”,属事后补救。被“无极”破坏的杜鹃花丛,需3~5年的时间才可恢复,而一些历史文物,不管用多少钱、多少时间,也无法复原。脆弱的生态环境破坏容易恢复难,残局“马后炮”不如开局“当头炮”。
设立“绿色门槛”,绝不是等待环境被破坏了之后去得到金钱上的补偿,而是把环境保护程序前置,以提醒、约束摄制方,规范摄制方的拍摄行为。对剧组一方来说,要经过申请、审查和批准,才能在景区拍摄,交了“保证金”并不意味着在景区内可以为所欲为了;对地方政府来说,订了责任状也不是万事大吉,更不能以罚代管,只罚不管,而应防患于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