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4日电 在地跨黑龙江、河北、山东、河南等多个省市调查发现,“校中校”依然非常普遍,危害严重。香港《大公报》评论指出,由于利益驱动,或者得到地方政府部门的默许,“校中校”目前仍在全国遍地开花。 这种模式很容易滋生教育腐败,发展到一定程度,势必将导致国有资产外流,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
文章称“校中校”的危害显而易见,它使得原本由国家公平提供给每个学生的教育机会向有钱人的子弟倾斜,同时会进一步扩大声望高的学校与一般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上的差距。造成学校之间的不平衡以及唯利是图乱收费等社会不良现象的发生。更为严重的是,目前有些公办学校(重点学校)和“校中校”的校长实行的就是兼任制,这种“校中校”模式很容易滋生教育腐败,发展到一定程度,势必将导致国有资产外流,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
文章指出,一些“被逼无奈”的家长们叫苦不迭,尤其是一些贫困家庭,家长为了使子女进入教育资源优良的“校中校”,不得不精打细算,紧缩支出,甚至有的家长,为了凑足择校费,四处举债、有病不治、卖血……,用这些被逼无路的办法去满足“校中校”的胃口。
然而,面对遭受社会各界诟病的“校中校”及其危害,一些地方政府不但不拿出应有的负责态度,反而以文件的形式使其合法化,甚至还从“校中校”中分成,如此逆人们意愿而行,意欲何为?纵容“校中校”恣意发展,这本身就是政府主管部门的一种失误,一种不义之举;而从“校中校”中分钱,则是错上加错,再度失去最基本的正义,这实在是巨大的悲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所有适龄孩子都能拥有均等的教育机会,这应该是所有政府必须坚守的底线。
文章强调,“校中校”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但遗憾的是,由于利益驱动,或者得到地方政府部门的默许,“校中校”目前仍在全国遍地开花。“校中校”挤占了社会公共的教育资源,却按照民办学校的标准收取学费,实乃过街老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指出,公办学校搞合作办学,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利润流向个人腰包,应该严厉打击。那么,那些假借各种名义、打着各种旗号的“校中校”还能坚持多久,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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