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深圳市企业联合会与深圳商报联合举办的“2006深圳企业100强”排序活动今日起开始正式接受报名。
据了解,“深圳企业100强”排序工作按照国际通行方式进行,凡是在深圳注册,去年完成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5亿元人民币以上(含5亿元)的所有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及资产经营性公司)都有资格申报参加排序。 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最后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去,则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
“2006深圳企业100强”排序主要以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税收、净利润、用水量、用电量、用油量、所有者权益、总资产、研发费用和从业人数等10项指标为主,今年指标体系突出了“效益深圳特色”,其中入围企业最终以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为主要依据来确定1~100位排序。
申报企业于2006年10月30日前填好申报表,经独立第三方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盖章确认,或提交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已审计的200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统一报送百强排序办公室。
据悉,这是深圳市企业联合会与深圳商报第四次联手举办该项活动。前三届的“深圳企业100强”排序活动,不仅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还为企业发展、跨行业合作、产业升级等战略规划提供指导,也为政府实行产业调控、优化资源配置提供参考。
市企业联合会与深圳商报将对申报“2006深圳企业100强”的候选企业进行初审之后,交由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权威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并在《深圳商报》向社会公布,同时召开“2006深圳企业100强”新闻发布会。(记者丁时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