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中国平遥国际摄影大展公告
(第二号)
关于大展作品运输的公告
一、为了不影响大展的正常进行,参展摄影师请按艺术委员会提供的地址将作品于2006年9月10日前寄运到平遥 (院校展作品请标注“平遥院校展”)。 作品运到平遥的地址 :
收件地址:山西省平遥县党政办公大楼 134 室
收件人:耿充仁
邮编: 031100
联系电话: 13033432042
二、鉴于北京地区的作品较为集中,艺委会将安排专门的车辆去北京拉回作品,希望北京地区的参展作者于 9 月 5、6、7日将作品送到北京 798 艺术区 ,艺委会将安排专门人员接收作品并于 9 月 8 日运回平遥。
收件地址:北京大山子酒仙桥2号798艺术区图册工作室
联 系 人:崔和平
联系电话: 13603555076
三、布展时间从 9 月 12 日开始,撤展时间为 9 月 22 日下午 4 时以后。所有参展者必须遵守艺委会规定,不得提前撤展。艺委会将在各展区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络,并安排工作人员协助布展,为参展者提供服务。
四、 参展者须严格按艺委会统一划分的展场,在指定展位布置展览,不得自行调动。广告与宣传材料须在艺委会指定的区域张贴。
2006 中国平遥国际摄影大展
艺术策划委员会
2006-8-12 (责任编辑:宛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