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大连视窗9月14日电 王金海、祖笠荃报道:今天上午,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在大连棒棰岛宾馆召开,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做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入新阶段》讲话,中共大连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俊文参加会议,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农业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是2001年以来,农业部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2006年4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将于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本次会议总结了5年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探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研究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思路和方向及工作任务。
“十五”期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以“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主线,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基础,以强化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管为重点,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农业标准化能力显著增强,品牌农业快速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监管工作格局基本建立。已经组织制定的农业国家标准达700多项,农业行业标准近2000项,地方标准7000多项。相继建成各类省级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近3500个,示范面积8000万亩。已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35000多个,认定无公害产地26000多个。形成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三位一体”局面。近5年来,绿色食品出口以年均40%以上速度增长,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品牌农产品占出口农产品的90%,成为农民增收的一条重要途径。
在推动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基础上,农业部从例行监测入手,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自2001年建立例行监测制度以来,农业部所属检测机构共检测蔬菜样品6.4万个,畜产品样品2.2万个,水产品样品1500多个,获得有效数据100多万个。通过监测,各地政府掌握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抓监管,抓源头治理,抓突出问题,使管理针对性得到大幅提高。农业部还通过试点先行方式,不断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途径。2001年,农业部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深圳4城市先行试点。2004年又进一步扩大到大连、南京、兰州和山东寿光等8个城市。各试点城市因地制宜,自主创新,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
牛盾指出,经过“十五”期间的努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逐步由“夯实发展基础”转入“整体提升水平”新阶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的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准绳,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为支撑,深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力争通过“十一五”的努力,使管理体系、管理制度、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牛盾强调,当前,当务之急是加快构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相适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核心是监管能力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实施“转变、拓展、提升”3大战略总体部署,统筹全局,创新机制,强化职能,合力推进,尽快实现由行业管理向依法行政管理的转变,依法拓展农产品管理职能和服务领域,尽快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依法监督措施到位。加强产地环境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市场准入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二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方式不断完善。通过农业标准化示范,推进农业种养殖技术水平提高。三是强化市场引导作用,做强做大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特色产业。强化农产品营销促销服务,加快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和“一村一品”发展。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装备水平。组织实施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好市场“升级拓展5520工程”。五是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官方评议工作,加强对国内出口企业服务指导。六是重视新技术研究应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服务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明确目标和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主动抓,责任处室具体抓的工作制度。同时,抓紧制定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保证工作经费;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检验检测、技术服务队伍建设;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和技术培训工作。让社会有新认识,让老百姓有新感受,政府有新形象,全面营造开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新阶段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包括大连市在内的全国9个省市农业部门负责人分别做了典型发言。此次会议为期3天时间,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农业部政法司等教授将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方面做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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