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9月14日电 今天上午,深圳市劳动保障局正式启动为期3个月的“利剑”行动,将在深圳全市范围内严查今年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违规企业。
深圳2006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特区内最低工资为4.66元/小时,810元/月;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4.02元/小时,700元/月。 执行时间为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
据介绍,深圳市的十几万家企业中40%以上的最低工资都在1000元以上,但仍有一些企业在落实《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方面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拖欠工资、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未达最低标准、超时加班、加班费偏低等。
此次行动自9月上旬始,至11月下旬结束;行动成立专项行动指挥部,组建市、区两级执法队伍,分动员部署、集中检查、总结三个阶段,将在深圳全市范围内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情况的摸底排查,对不依法执行标准的用人单位及时立案查处,对立案查实的不依法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抠门”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对整改不力的企业进行相应处罚。专项行动期间,深圳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将开通举报专线,方便群众举报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的违法行为。
据介绍,“利剑”行动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将查处行动与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相结合、与送法上门相结合;让用人单位在懂法之后依法规范自身行为,让劳动者在懂法之后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局长管林根在会议上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抓好“利剑”行动,要对重点监控企业“重拳出击、重兵突入”,要让行动的“利剑”“砍到哪里哪里断,砍得‘抠门’老板坐不住”。(胡谋、姜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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