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听取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03年以来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内司委的综合评议报告。据悉,七种类型案件最难以执行,它们分别为金融债权案件,房地产案件,特困群体案件,涉及奥运工程、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引发的拆迁等案件,大型商厦、酒店、超市为被执行人的群体性案件,涉农案件,追索物业管理费、供暖费案件。
针对当前执行案件数量快速增长,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的困难,在执行工作实践中,全市法院广大执行人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了强制托管、债权转股权、委托经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联营等30余种新的执行方式方法。
全市法院已公布拒执人名单2000多人次,3年来,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到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成功执行了200多件涉及上访、可能影响首都稳定的执行案件。但是,当前执行工作中存在不少问题,社会信用基础薄弱,群众法制观念不强。由于财产登记和市场监管制度尚不完善,市场诚信基础薄弱,被执行人容易以各种手法转移、隐匿财产。(孟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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