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9月14日电 题:为了农民 尊重农民――长沙县开展合作医疗对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记者 段羡菊
“幸好参加了合作医疗,我家才渡过了难关”。长沙县北山镇农民陶玉安因长年劳作患腰椎间盘突出,住院花费2万多元。 只交了10元钱合作医疗个缴基金的他,领到了报销补偿8795元,这笔资金无异于雪中送炭。在长沙县,有95.96%的农村人口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与比例居湖南省乃至全国试点地区前列。
一件深得民心的事
长期以来,享受不到医疗社会保障的农民往往“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拖成重病,重病拖成绝症”。长沙县民政部门统计,全县因病导致家庭贫困的人口约占农业人口的4%。
2003年8月,按照国务院的要求,长沙县在湖南率先开展“新农合”试点。除农民个人缴费外,中央、省、市、县财政分别按10:3:3:4元配套。头一年进展并不容易,福临镇福临社区党支书王布明向记者回忆,福临社区一共有1352人,“新农合”开展后,第一年只有52%的人参与。下达组67岁的农民张德林高血压发作,用了3万多元医药费,因为参加合作医疗,享受当年个人最高1万元钱的报销补偿。这下很多村民明白了,“新农合”可不是蒙人的事。到2006年,只余下13人没参加。
目前,长沙县有63.52万农村人口参加了“新农合”。“新农合”开展三年多来,长沙县共补偿患病农民近10万人,补偿农民医药费5700万元,其中万元以上的435人,参与的农户家庭受益面达到32%。“这是政府在农村最得民心的事件之一。”王布明连连称“好”,说出农民的心声。
从农村的实际出发
长沙县“新农合”开展后,一些农民因为住不起院,只能看门诊后领药回家治疗。按照最初的规定,不住院就不能报销医药费。长沙县合作医疗办公室作了改革,用于此类特殊门诊补偿的资金今年提高到240万元。有的困难农民为了节省住院费用,在省市医院周边租房治疗,长沙县也给予适当补偿。
靠近福临镇的浏阳市社港镇,有个骨伤专科医院,善治跌打损伤。长沙县根据农民的意见,将这个医院也纳入定点医院。现行医保制度规定,意外伤害不列入报销补偿范围。长沙县考虑到农民不同于机关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是在田间野外露天作业,交通工具靠自行车和摩托车,规定除自杀性伤害、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外,其他无直接责任方的意外伤害,公示无异后均给予报销补偿。据统计,长沙县因意外伤害获补偿的农民,占受益人群的22%。
长沙县起初规定,报销补偿起步线为300元,根据农民的意见,调整为省市、县、乡镇医院分别为500元、300元、100元,从而方便了农民就地治病,扩大了受益面。不像有的试点县规定农民必须到就诊医院才能领取报销,也不像农民参与某些商业医疗保险报销要费时一两个月,长沙县的农民凭医疗发票和《合作医疗手册》,到乡镇合作医疗办公室走一趟就可以拿到钱。
融入社会的力量
福临镇农妇张秋林在孩子出生后4个月时,掏10元钱替孩子参保了“新农合”,孩子8个月时发现肾病,治病花了5万多。不幸中的幸运是,她领到了报销补偿7000多元,后来又得到了“爱心救助”1万元,以及民政部门的大病救助2000元钱。张秋林对记者说,没有多方面的分担,她家难以走出因病带来的危机。
长沙县农民参加“新农合”获得最高报销补偿今年增加到1.5万元,但是有的农民得了大病,费用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2005年,长沙县卫生部门曾组织人员对16个乡镇不完全统计显示:近8年来,全县农民因家庭成员生重病缺钱救治,导致子女辍学或放弃升学的有228人,夫妻离异有156对,不堪重负自杀的19人,因无钱求医问药坐等病亡的451人。
长沙经开区党工委书记、长沙县委书记杨光荣对记者说,这组数字令县委、县政府如坐针毡。“农民是我们社会的一员,宪法规定每一个公民都有健康的权利。”长沙县发动建立爱心助医制度,2005年9月至11月,全县共募集爱心善款1457万元。爱心助医的捐资资金在3000元至3万元左右。救助对象为参与"新农合",医费药超4万元的农民或者家庭特别困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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