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4日电 题:“新闻发布让全社会更了解司法”——全国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侧记
记者 田雨
“如果法院关起门办案,谁知道你公正不公正?新闻发布让全社会更了解司法,它所起到的作用往往是审判工作起不到的。 ”9月14日,在全国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陈忠仪这样说。
陈忠仪的这番话,其实也是他的“同学”们——来自全国各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的共同心声:新闻发布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通过媒体让社会了解法院工作,让社会来理解、支持法院工作。
据了解,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新闻发布体制已正式建立,两级法院现有新闻发言人65位。
这个消息意味着什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叶娅熟练地援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的话:“这将使我们的新闻宣传工作由被动式变为主动式,由封闭式变为开放式;在报道方式上也将由终了式报道变为进行式报道,由工作式报道变为信息式报道。”
显然,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必将对人民法院的新闻宣传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带来重大变化。
为了提高新闻发布工作水平,最高人民法院特地举办为期三天的培训班。给这些新闻发言人讲课的老师则是来自国务院新闻办、外交部新闻司的有关负责人和新闻界资深人士、新闻传播学学者。
“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法院审判业务学习,加强新闻传播特点与规律的学习,深入研究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司法宣传工作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水平。”开班之初,肖扬就给学员们提出了一个“高要求”。
肖扬院长的话在培训班上反响颇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王伟说:“尊重和遵守新闻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积极主动地依法公开必要的信息,是实现司法审判工作与媒体报道工作的良性互动的保证。”
一位来自西部法院的新闻发言人诚恳地说:“我们也要向记者学习,学习他们善于捕捉新闻、认真制作新闻的技巧和品格,提高我们的新闻发布工作的水平。”
更深层次的思考也在这个培训班上广泛、热情地交流着——
“畅通司法与公众的接触途径,正是现代司法文明和政治民主发展的要求,也是满足日益凸显的公众司法知情权的需要。”
“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有益于满足传媒的采访权,促进司法报道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和诉讼的不同阶段,定期适时地发布司法活动的信息,则可以使公众和媒体及时地了解事件的真相或诉讼的进展,从而强化司法过程中的外界监督效果,有效减少司法腐败的滋生和蔓延,促进司法公正。”
……
“咱们可不能当只会说‘无可奉告’的新闻发言人!”这句课余时大家相互打趣的话,可以看作全国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的重要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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