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桩奇案,案由来自于甘肃女企业家乔红霞与青岛澳柯玛销售公司之间的一场经济纠纷。说它奇,是因为乔红霞在甘肃打赢民事诉讼官司,而在青岛又被判无期徒刑;最高法、最高检撤销这两次判决,并指定由天津司法部门管辖;在全国法学专家、人大代表纷纷上书质疑此案的同时,青岛市公安局对乔红霞批准取保候审,但乔至今仍被“关押”在青岛市黄岛经济开发区区政府迎宾馆内,并由澳柯玛公司派保安贴身“看守”。
乔红霞,今年37岁,甘肃秦安人。1997年3月至1999年6月间,乔红霞以甘肃海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澳柯玛集团销售公司签订数份购销合同,为澳柯玛集团在兰州、秦安等地销售家电。合作过程中,双方因货款及返利等问题产生纠纷。
直到2006年8月31日,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突然来到兰州,并就乔红霞案进行调解,这桩已经持续7年的案子再次引起全国关注。
乔红霞的代理律师认为:“这是变相羁押!不符合取保候审的基本精神。无论从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青岛市公安局都应当立即撤销案件。”
已被取保候审但仍没有恢复自由的乔红霞近况如何?她对该案有何种陈述?9月6日,记者带着这一连串的问题赶赴青岛。兰州:乔红霞打赢官司
1999年10月,澳柯玛集团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乔红霞偿付所欠货款600余万元。后该案转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00年3月,乔红霞以澳柯玛集团销售公司欠其返利款为由,向兰州中院提起民事诉讼。同年5月,兰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澳柯玛集团销售公司偿还乔红霞多付的货款、折扣款及返利款共计1557万元。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二审法院于同年11月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青岛:乔红霞被判无期
青岛市中院在审理此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乔红霞向该院提交的合同中有编造、添加的嫌疑,于是将案件移交青岛市公安局展开刑事侦查。
2002年11月5日,乔红霞被逮捕。2003年11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她无期徒刑,并处罚金500万元。乔红霞不服判决上诉至山东省高院。最高法院:指定天津再审
此案经媒体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月4日作出裁定,撤销青岛中院对乔红霞的有罪判决,发回青岛市中院重审。
为避免司法公正受地方保护影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乔红霞案由天津司法机关管辖。天津检方:不构成犯罪
后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认为乔红霞不构成犯罪,不符合条件,将案件退回青岛公安局。2005年10月14日,乔红霞被青岛警方从天津押回青岛。同年12月14日,青岛市公安局对乔红霞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今年6月14日,公安局又将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
但截至目前,乔红霞仍被“关押”在青岛市黄岛经济开发区区政府迎宾馆内,青岛市公安局委托澳柯玛公司派保安“看守”。[记者探访]“软禁”3个月她首次开口
9月8日凌晨1时许,记者赶到了青岛。下午1时许,记者找到乔所在的宾馆。略施小计 住在乔红霞隔壁
下午2时,记者佯装腿疼,称不方便上下楼,要求服务员开一间一楼的房间,工作人员面露难色,在记者的一再要求下,终于顺利地拿到了105房间的钥匙。让记者兴奋的是,乔红霞被羁押之处就在记者的隔壁——103房间。
9日早晨7时许,记者隐约听到隔壁有响动,急忙起来打开房门,刚好看见服务员的行李车停在103房间门口。记者悄悄走了出来,只见门半开着,一名男子挡在过道中间,两名服务员正在清扫。记者急中生智大喊一声:“服务员!你们这里有没有刮胡刀?”出其不意鞋子成联络工具
在与服务员交谈的过程中,记者大致观察了一下乔红霞的房间,发现里面只有两张空荡荡的大床。此时,乔红霞似乎也感觉到了些什么,看了几眼站在走廊的记者,先是表现得很困惑,随即又微微一笑,当看到记者点头示意后,她悄悄用手指了指旁边的人,又指了指窗户。当日晚9时许,记者来到103房间的窗户下面,突然发现窗台上多了一双鞋。当晚10时许,记者把一张写有采访内容的纸条放进了鞋内,次日早晨,乔红霞的回复纸条出现在了鞋子里。暗传纸条乔红霞细说隐情
以下为记者与乔红霞传纸条采访到的内容:
记者:兰州市民都很关注有关你及澳柯玛案件的进展,请说说现在有关案件的进展和你的想法。
乔红霞:6月14日宣布对我取保候审后,对我打击太大,取保候审还继续“押人”,我感到绝望与无奈。在监视居住期间,警方对我说希望双方和解,并让我写个书面的和解材料,我说让对方先提。
记者:你可能还不知道,今年8月17日,澳柯玛相关负责人召开了案件进展通报会,称天津司法机关将对此案进行重审,你对此有何想法,你觉得能胜诉吗?
乔红霞:我是从银行贷款正经办公司的人,这几年来,我精神及肉体上受到的折磨你难以想象。取保候审后,我还给青岛市公安局写了份材料,问他们不放我有什么法律依据,还有我要见律师等内容。家里人现在为了我家破人亡,欠了好多债,谁做生意会到这种地步?[社会关注]法学专家舌战“乔案”
“乔案”发生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关注,中国最权威的8名法学专家拍“案”而起,联名呈书:“青岛中院在甘肃高院对乔红霞的民事判决已经生效的情况下,对其直接作出犯诈骗罪并处以无期徒刑的判决,严重违反程序法。”
孙洁、雷菊芳、董钢、李梅、安永红、王利民、马彩云、刘卫红、王锡武、穆涛、杨晓燕、苏广林、哈琼13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反映函。他们认为:“对同一事实和纠纷,青岛中院在甘肃高院的民事判决已经生效的情况下,直接作出犯诈骗罪并处无期徒刑的判决,违反了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据《西部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