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医院常用药只卖出厂价
本报讯记者张迪报道
“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将成为今后本市居民就诊看病的主要模式。不过最让老百姓高兴的是,今后,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将享受到药品“出厂价”,享受真正的“便宜药”价格了。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社区卫生工作会上获悉,全市各区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将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支出皆由政府“买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必再为了生存“以药养医”。
社区常用药都标出厂价
今后社区卫生服务最吸引居民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开药都用“出厂价”。北京市卫生局常务副局长梁万年告诉记者,为让群众吃上放心药、便宜药,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年内将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
他透露,为便于政策的实施,在现阶段,先由专家组遴选出300多种常见病用药和医用耗材的目录,这些药品是根据采购金额占所有药品采购金额的85%以上的原则订出的其中包括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脑卒中等常见病。组建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小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直接面向生产企业询价、网上竞价和议价等方式,确定采购品种和价格(含配送费用)。最终按照与生产企业确定的出厂价格销售,不得有任何中间环节的加成。
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将公开招标遴选3至5家配送企业,对政府集中采购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所用药品和医用耗材统一配送。各区县可根据实际需要增选二级配送企业,但不能增加配送费。此举可以省掉以往药品15%的加成率以及多个中间环节的费用和药厂的虚假报价,每年可让利给群众4.32亿元。
社区卫生站将由政府“养”
根据昨天公布的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制改革方案,为切断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个人收入与业务收入的直接联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实行收支两条线,即市、区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疗、药品等全部收入全额上缴区县财政专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运行经费主要由各区县财政予以保证,工作人员待遇由财政予以保障。没有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对药品零差率、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予以补助。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将达到360个
到2008年6月之前,全市社区卫生机构将实现“大变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将承担基本医疗、康复、护理、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及预防保健等适宜在社区开展的工作;现有二级医院将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专科医院或以老年病、慢性病康复治疗为主的医院转型,部分综合服务能力较强的可以发展为区域医疗中心;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则主要负责疑难病症的诊治。
按照规划,到2008年全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达到36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700个左右,其中城八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48个,基本覆盖100%城乡社区。城镇、远郊平原和山区的居民分别出行15、20、30分钟就可享受到社区卫生服务。今后全市还将实行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居民在社区看病,社区医生将根据病情,对不能诊治的病人转往相应的大医院。
鼓励社区建立家庭病床
为了鼓励和支持社区建立家庭病床,市卫生部门负责制订社区家庭病床的出入院标准及管理办法;区县卫生部门加强对家庭病床的规范化管理;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对家庭病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及家庭病床统筹基金起付线降低50%等优惠政策,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家庭病床的管理。
此外,通过放心药、便宜药吸引病人,医保报销优惠,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认真落实参保人员定点就医政策,参保人员在本人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中,必须至少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中参保人员选择的社区卫生站为社区卫生派出机构的,可以直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参保人员选择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确认中心派出的一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直接就医。 (责任编辑:赵志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