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
上海19区县法院均设人民调解窗口
本报讯(记者陆一波)一楼居民安装的防盗栅栏影响了楼上苏先生家的安全,为此苏先生准备打官司解决纠纷。人民调解员受法院委托对双方进行调解,纠纷很快得到了化解。 今后,类似这样的涉诉民事纠纷都可委托人民调解,截至8月底,全市19个区县法院都已设立人民调解窗口。
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逐年递增,其中许多都是事情清楚、法律关系并不复杂的普通矛盾纠纷。为此,市高院和市司法局联合出台规定,明确:凡属第一次起诉的离婚、“三费”(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小额债务、物业管理纠纷、相邻纠纷等案件,获当事人同意后可委托人民调解,直接进入调处程序。根据这项规定,诉前接受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无需支付费用;经人民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还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专职人民调解员由各区县司法局聘请;法院负责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记者在长宁区法院看到,调解室里共有 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中 3名是退休高级法官,另4名则是长期从事调解工作的资深调解员。61岁的首席人民调解员周进告诉记者:人民调解员必须做到“四心”、“三情”,即对当事人说服教育要“耐心”,观察矛盾发展变化要“细心”,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要“诚心”,居中评判是非要保持“公心”;此外,还要注重利用“亲情、友情和感情”开展调解。
人民调解窗口设在法院内,减少了当事人往返奔波,不仅“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还节约了诉讼成本。父母离婚后,小琴随父亲生活。因年级上升,学习花销增加,小琴把母亲告进卢湾区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了解到小琴母亲身患重病,马上要进行换肾手术,人民调解窗口“快处快调”,第二天便对母女两人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小琴和母亲都了却了一件心事:“走诉讼程序要等法院排期开庭,起码花一个月时间;接受人民调解,前后仅花2天,还没花一分诉讼费。”
人民调解窗口,不仅通过调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还通过提供法律咨询,避免了许多矛盾的发生和激化。江老伯和妹妹因为房屋产权问题产生矛盾。因为“诉讼费用大又伤感情”,他们谁也不愿率先将对方告上法庭。于是,他们找到闵行区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耐心与兄妹俩一一谈话,了解双方观点,不厌其烦做双方工作,终于促使兄妹达成协议,还陪着他们完成了产权过户手续。兄妹再次握手言和。
市高院表示:为促进社会和谐有序,上海法院将进一步拓宽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共同构筑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据悉,上海法院将于近日正式启动律师参与诉讼和解机制;同时,将积极引入各行业协会参与调解,调动更多社会资源,共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