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坪中学教职工宿舍4幢1单元3-2祝新菊:6月30日我参加沙区某商场“买200送200”活动,购买的一件298元的衣服有质量问题。现在我要求调换特价50元和98元的几件衣服,柜台小姐却说我已经参加送券活动,现在只能按原价买。
主持律师孙济华:您咨询的问题现在还属于一个法律空白。根据民事法律公平、合理的原则,因您先前享受了返券优惠,在调换货物时,商家要求按原价购买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如您对这一结果不满意,可选择更换同类商品,或将之前购买的衣服,连同返券购买的商品一并退还商家,同时要求商家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本周主持: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孙济华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记者王明
手机竟收到色情图片
性文化扑克牌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