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晚,常州市武进区龙城律师事务所的龚雷律师,在镇政府大院内遭到殴打。事情发生后,有关方面对此事议论纷纷,观点不一。
“我是被武进区雪堰镇党委书记指使的人殴打的。”龚雷律师气愤地告诉记者。 而镇政府很无奈地表示,“他是被现场围观的群众打的。”
龚律师究竟伤于何人之手,他的被殴有什么样的警示作用?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律师:
镇政府内惨遭围殴
龚雷律师向记者介绍了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
去年2月19日,四川人宋兴锦到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陈建平办的建平毛线厂工作(该厂未领取营业执照)。当年9月16日晚上6时55分左右,她在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相撞。事故发生后,宋兴锦到多家医院进行治疗。
今年5月,龚雷代理了宋兴锦诉陈建平非法用工一案,但后来发生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宋兴锦于今年7月26日晚救治无效死亡。8月1日,常州市武进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特事特办,当天为宋兴锦家属办理了判定书以及先予支付10万元的仲裁裁决书。
由于陈建平没有及时付款,8月6日晚,宋兴锦的家属数十人到陈建平工厂讨要赔偿,在交涉的过程中,宋兴锦的家属与陈建平以及派出所工作人员发生冲突。为了平息事态,雪堰镇政府及武进区司法局局领导在晚上6时之后打电话给龚雷,希望他能赶到陈建平工厂劝阻宋兴锦家属。在调解途中,龚雷又接到该镇韩镇长的电话,韩镇长称,宋兴锦家属都去镇政府了,让他直接到镇政府。晚上8时,龚雷赶到镇政府后就劝阻宋兴锦家属。当时,韩镇长向宋兴锦家属承诺,第二天上午8时,过来拿赔偿款。听到承诺,宋兴锦家属这才散去。
“接下来的事情我没有想到。”龚雷说到。据他介绍,自己跟随韩镇长来到镇政府大院,镇的党委书记胡书记这时从楼上下来,胡书记一看到他就开口骂人,龚雷想解释,但没有机会;因为已经有人开始对其拳打脚踢,他的眼镜以及手机多次被打落。被逼无奈,干脆逃到镇政府二楼,但仍有人继续追打。一名手持警棍的男子用警棍猛击他的头部,随后他又被拖到镇政府大院内接受胡书记的训话。
镇党委:
是当地群众打了律师
针对龚雷律师反映的情况,记者于9月8日下午到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采访,得到的却是大相径庭的解释。负责接待的张燕玲副书记告诉记者,龚雷来了之后对事情的解决起到一定的作用。至于他后来被打,我们是很同情的。他是被当地老百姓打的。
“宋兴锦的家属纠集了100多名四川人来‘帮忙’解决问题,他们的行为‘吸引’了当地好几百人围观。当地老百姓认为,这么多四川人来要钱这都是律师干的‘好事’。在宋兴锦的家属散去之后,部分老百姓从没有关好的镇政府大门进入大院‘教训’龚雷,但当时已经没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在现场了。这样一来,我们只好在现场救急。”张燕玲这样解释说。
张燕玲还称,自己当时在现场的,看到律师被打,他还想解释什么,上前拉他就跑,后来有人把他的眼镜拿过来给他。为了防止他再次被打,镇政府高秘书拉着他到二楼,一到楼上就把防盗门锁上。
两个版本的“10万元”保证书
除了被打的说法不一外,龚雷与镇政府还就“10万元”保证书一事存在争议。龚律师告诉记者,后来有人将其带到镇政府秘书办公室内,非法限制他的人身自由,要求写保证书。在被逼无奈,只好写了一份“现我承诺在2006年8月7日上午带10万元到雪堰镇政府,保证处理好宋兴锦非工死亡赔偿一案”保证书,这才得以恢复人身自由。
据龚雷称,在离开镇政府的时候,他发现汽车轮胎已经没气了,汽车也被严重划伤。回到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后,当即拨打“110”报警。后经医院诊断,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张书记告诉记者,至于龚雷后来写的那“10万元保证款”,自己只知道一个大概情况:当时部分老百姓听到宋的家属说是律师叫他们来的,都纷纷说:“宋兴锦家属来要10万元是因为龚雷引起的,现在就让他来付这10万元;他现在没有这么多钱,就让他写个条子再走,不写就别想走。”
“8月7日上午,陈建平所在的村委会帮陈建平垫付9万元给宋兴锦家属,这样一来,包括陈建平在8月1日已付的1万元,宋兴锦的家属已拿到了10万元赔偿款。”张书记边说边拿出一份保证书,记者看到上面有这样的内容:“我们保证拿到10万元以后马上火化宋兴锦的尸体,并带回家入土为安。从今以后不再到武进区雪堰镇和陈建平的家里、厂房闹事,否则后果自负,剩下的事情我们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保证人是家属代表宋虹。时间是2006年8月7日。”
党委书记细说律师“关键”作用
在律师被打事件背后,在龚雷律师与镇政府之间,其实还隐藏着双方很深的隔阂。雪堰镇党委书记胡书记在见到记者后,把镇政府对此事件的处理意见进行了通报,在胡书记的言语中流露出对龚雷的不满。
据他讲,为了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镇里于8月7日已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到武进区的主要领导。反映的内容主要有两点:一是龚雷于今年4月份接受四川人宋兴锦的委托向镇私营业主陈建平索要工伤赔偿。原定于7月31日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实行六级伤残仲裁。7月26日宋兴锦突然死亡龚雷明知宋兴锦已死亡必须变更主体却未告知当事人。7月31日龚雷仍带着宋兴锦家属等六十多人到劳动局仲裁伤残。(作为律师应该知晓参加的规定人数)。区劳动局仲裁部门立即告知必须变更主体重新准备有关材料。当时宋兴锦的家属情绪激动在劳动局和信访局闹事不休。在得知情况后镇里立即派人前往进行劝说做说服工作,但没有结果。龚雷当时不但不做思想工作还暗中唆使当事人让劳动仲裁部门速办。8月1日,在镇政府的协调下,陈建平拿出了1万元钱交给宋兴锦的家属。
二是8月3日,镇里接到劳动局仲裁部门先予赔偿10万元的裁决书后,多次做陈建平的工作要求付款。8月6日下午,龚雷唆使当事人到陈建平的工厂要款,宋兴锦的家属纠集了150多名四川人围攻陈建平的工厂,派出所和镇政府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做解释工作,尽量制止事态的发展。傍晚时分,事态扩大——那些人打砸厂内的机器设备等物品,还将雪堰镇派出所所长、公安民警和联防队员打伤。在事态扩大前,镇里有关领导在下午5时40分开始先后3次打电话给龚雷,要求他到现场阻止事态进一步扩大,起码通过电话联系也行,龚雷却以吃晚饭没空为由,予以拒绝。在镇政府将该情况向武进区司法局高局长和陈局长反映后,他才于晚上8点30分到现场,镇里领导要求他立即到当事人中去做工作,阻止事态的扩大,在二次重大关键的时刻,龚雷都能平息事态,足以可见他在此次事件中所起的“关键”作用。事态平息后,镇里主要领导要求龚雷第二天一定要到场,带领当事人一起处理好这件事。龚雷以不再当宋的代理人为由,予以拒绝。”
有关专家:双方都应依法办事
对于“律师在镇政府被打事件”,有关法律专家提出了较为客观的看法。相关人士认为,这件事情是不应该发生的,也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无论是律师还是相关地方政府在处理此类纠纷的时候都应该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切不可站在各自的角度意气用事。作为律师一方,应该通过正当途径为委托人特别是弱势民工维护合法权益,对于当事人众多亲朋乡邻到政府讨要说法的过激举动应该积极劝阻,而不是推波助澜引发治安事件,更不能为了一方己利违背司法公正的原则;作为当地镇政府,也应从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作好当事双方桥梁纽带的作用,依法行政,秉公调解矛盾,那种带有地方保护主义色彩的处理方式也是不可取的。对涉嫌殴打当事律师的违法行为应积极查证惩处,维护法律秩序。
政法委:我们正在调查此事
在“律师在镇政府被打事件”发生后,常州市武进区相关部门特别重视。记者获悉,“律师在镇政府被打事件”现由武进区政法委牵头调查。记者从武进区政法委办公室一位顾姓工作人员口中得知:“这个事情我们正在调查,现在还没有结果。”至于何时有结果,那名工作人员没有说。事件的本来面目到底如何,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