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海鸿)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9月6日,银川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从今年起,银川市民办学校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政府给予民办学校相应的免杂费补助资金。
承担义务阶段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可以依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制度的实施办法》免收杂费资金——农村:小学每生每学期84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10元;县城:小学每生每学期12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50元;城市:小学每生每学期1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85元。 民办学校在收取学生学费时应该相应从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中减去补助的杂费。民办学校将统计学生的实有人数,报市教育局、财政局核定人数后,才能获得免杂费补助资金。
据悉,宁夏从去年开始,对自治区内所有的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收学杂费,而民办学校无法享受这一政策,因而极大地影响了许多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为了促进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的和谐发展,银川市决定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学生和公办学校学生统一免收学杂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