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政府创新与法治论坛”上,来自北京、深圳的学者、专家以及出席会议的委员共同探讨关于“政府创新与法治”的议题,碰撞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编译局当代所所长何增科:政府创新要处理好“四对”关系
现代政府的特征应界定为16个字,即法治、责任、服务、质量、效益、专业、透明、廉洁。 推进政府管理创新要处理好“四对”关系,即改革政府管理体制与提高公务员素质关系,政府机构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关系,提高行政效率与改善政府服务质量关系,以及保持政府政策连续性与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关系。只有实现这四个方面的有机统一,才能有效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巩固政府管理创新的成果。
为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之间在社会公共管理过程中应当形成一种职能互补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政府“卸载”、“减负”。政府应通过制定和实施经济和社会规则发挥“掌舵”作用,政府发挥作用的方向应当是增进市场机制和培育民间组织,而不是代替他们“划桨”。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薄贵利:建立政府绩效评估体系
现代政府管理的两大价值原则,就是政府需要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政府需要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为了保障政府高效运作,应该建立起完善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运用科学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对政府履行职能、完成工作任务、实现政府目标的过程和效果进行整体性和综合性的评价。
建立政府绩效评估体系,能够促进政府的科学管理和规范化管理;有利于为政府管理注入动力、激发活力、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效能;有利于促进政府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创新。
政府绩效评估结果的使用要与奖惩相结合、与政府官员升降相结合、与行政问责制相结合、与财政预算相结合、与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创新相结合。深圳行政学院教授卞苏徽:建立利益协商机制化解社会矛盾
目前,国内不同程度存在贫富差距扩大,失业人员增加,失地农民增加,上访人员增加,群体性事件增加的问题。要真正有效化解矛盾,最重要的是建立起更多的有助于化解“民怨”的机制。
建立民怨化解机制,需要重视建立利益协商机制。如果有了公开透明的利益协商制度,让利益各方的意见能得到充分的表达,让各方的利益都能得到最大限度地保护,就可以减少这类群体性事件。深圳行政学院教授傅小随:政务公开促进建设责任政府建立责任政府首先需要将政府信息予以公开。其次,还必须将政务过程置于社会的视野之内,便于公民追踪监督,防止自身的权利和权益受到损害,防止政务过程变成寻租过程;加强政务监督,防止行政腐败需要明确责任并在相应制度保障下追究事故和腐败者的责任。
建立责任政府应该建立市民、政府沟通的多种管道,增加双向了解和互动;通过执法和立法听证增加公共政策透明度,降低风险,减少损失;行政改革过程广泛吸收社会人士参加,实行开门办改革,将改革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规范政务信息发布,使政务公开成为制度;建立面向社会的公开的责任体系,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约束,推进建设责任政府。市政协委员、深圳市司法局局长李英才:运用协商民主效能推动政府创新
政府创新的目标是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实现良好的治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善政”,政府创新直接关系到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参与政治公共活动,充分享受民主权利,已经成为公民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需求。因此,在政府创新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政府创新工作。
推动政府创新,要充分运用协商民主的效能,必须冲破那些制约协商民主发展的桎梏,将协商民主引到良性发展、有效发展的轨道上来,要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能力和使命感,增强政府的平等协商意识,改善公共决策系统,同时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市政协委员、深圳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谭刚:“责任风暴”“治庸计划”是有益探索
“责任风暴”、“治庸计划”是建设责任政府与创新政府体制的深圳实验的重要举措,反映出在制度和机制层面针对政府体制的创新性制度设计,表现出操作实施与制度机制有机结合的特征。政府责任机制的建立过程和干部队伍考核机制的完善过程,同时也是政府自身改革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是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战略进程中,探索和建设责任政府、创新政府体制的重大举措,是深圳推进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重大探索。 |